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永康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永康市人民政府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
永康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为永康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制发的公文类信息。主要包括:
1、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二)公开的内容
市政府及办公室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名单;
2、市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市政府工作规则;
4、市政府重要工作;
5、市政府各类重要报告;
6、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
7、市政府人事任免;
8、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9、应急管理;
10、市政府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市政府暨市政府办公室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政府信息参见《永康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总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永康市人民政府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指定地点查阅。
(三)公开的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1、永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永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k.gov.cn)开设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登录互联网网址,通过永康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永康市人民政府公开的政府信息。
(1)公开目录的编排体系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显示区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主题和体裁分类查询功能;检索区提供名称、日期、发布机关等多种查询方式;目录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码、名称、生成日期、文号、内容概述等项目内容。索引码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名称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生成时间是政府信息的发布时间;文号是政府信息的发文编号;内容概述是介绍政府信息的简要提示。
(2)使用方法
①目录导航式浏览:点击相应的主题分类类目或体裁分类类目,系统会自动展开下一级目录,并自动显示与该类目对应的目录列表,点击条目名称就可查看详细内容。
②关键字查询:输入关键字,与关键字匹配的目录项会被列表显示,点击条目名称即可查看详细内容。
③全文检索:输入任意词汇,所有在信息全文中含有该词汇的目录项都会被列表显示出来,点击条目名称就可查看详细内容。
检索查看的信息内容均可打印、下载或转发,并可对多条信息进行操作。
2、指定查阅地点
(1)永康市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点。
查阅方式:电子触摸屏和纸质文件查阅;
联系电话:0579-87135372
(2)永康市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查阅方式:电子触摸屏和纸质文件查阅。
联系电话:0579-87101791
(3)永康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查阅点。
查阅方式:电子触摸屏查阅。
联系电话:0579-87101277
(四)公开的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除《条例》规定主动公开的和不允许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具体依申请公开范围按《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执行。
(一)受理时间地点
本机关自2008年 5 月 1 日起正式受理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永康市金城路25号2105室;联系电话:87101077;邮政编码:321300。
集中受理地点:永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8710127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二)受理方式
目前,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仅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申请人”可在受理地点获取《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样表见附件),也可在永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www.yk.gov.cn)中获取。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受理点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2、每份申请表格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3、纯属市政府部门与镇(街、区)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直接到相关部门与镇(街、区)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办理。 (四)收费标准 1.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项目的成本费用。 2.“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可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和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举报受理由市监察局负责。联系电话:0579-87101524,联系地址:永康市监察局执法室,邮政编码:321300。办公地址:永康市金城路25号(永康市监察局)
附件:永康市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表
永康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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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申请,请提供相关 证明
□ 不 |
所需信息的提供方式(可选)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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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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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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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对申请人信息中没有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有误的恕不回复 2、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请人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属于低收入者,如需免除费用,须在本表中提出,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