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597205446K/2012-13694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12-11-05 13:44:17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1、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依法监督各有关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维护财政纪律。
2、实行单一账户,集中支付制度,统一办理纳入中心管理单位的资金结算等经济业务事项,并按照财政部门拟定的单位年度预算,对各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控,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
3、认真执行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全面实施会计电算化,规范会计核算工作,真实、完整、及时地反映各有关单位的财务状况。
4、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预算执行情况等财务会计信息,负责编制财务公开报表。
5、对各单位的财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做好财产物资的会计核算工作。
6、认真执行国家工资的政策,统一办理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管理的单位人员工资发放,配合做好工资管理的工作,确保开发区工作人员各项基金的缴纳工作。
7、健全完善各项财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程序。
8、集中管理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管理单位的会计档案。
9、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 字体: 【 大 中 小 】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