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733797969X/2013-21265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13-10-28 14:28:38 | 文号 | 永人社〔2013〕125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申报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
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岗位需求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3〕91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浙人社〔2013〕196号)精神,我市计划在今年12月底前招聘若干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毕业2年以内的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及以上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
二、招聘事项
各镇(街、区)根据实际需求,确定招聘人数,填写《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工作岗位需求表》(附件)并于10月31号前上报市就业管理服务处。
招聘工作采用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高校毕业生一经录用,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被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应统一管理,调配到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专职工作岗位。
三、收入待遇
被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工资待遇按我市政府买服务人员标准享受。用人单位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联 系 人:陈高林 徐曰悦
联系电话:0579-87173091 87173142
传真号码:0579-87173103
附件: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工作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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