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00261337XH/2015-11428 | 发布机构 | 古山镇 |
发文时间 | 2015-01-24 16:22:57 | 文号 | 古政字〔2014〕46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联内容 |
各职能办、工作片:
《古山镇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经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永康市古山镇人民政府
2014年9月30日
古山镇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本着“热情周到,规范节俭”的原则,认真做好来宾的接待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切实控制接待费用支出,打造节约型政府,并结合《金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范围
1、上级部门来宾。
2、同级单位来宾。
3、会议、培训和其他重大活动需要接待的人员。
4、来我镇联系工作的有关单位来宾。
5、招商引资来宾。
二、接待程序及有关规定
1、公务接待由综合办统一扎口管理、统筹协调安排,按照对口接待的原则,严格审批备案制度。
2、接待用餐一律实行工作餐制,一般安排在机关食堂就餐,特殊情况需外出就餐的由综合办统一安排到定点服务单位用餐。
3、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之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人数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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