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002613089K/2015-23945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15-05-26 16:20:46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市清理办公用房领导小组:
《永康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永政办发[2012]92号)中明确我局内设四个科室,行政编制16名。另永编[2010]27号、永编[2013]36号、永编[2015]20号等三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对我局的事业编制及科室给予了进一步的明确。我局目前内设科室5个,行政编制1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总统计师1名,党组成员2名,调研员2名,科级以下7名;下属事业单位2个,事业编制16名。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共32名,另财政核定临时人员2名,共34名办公人员。
目前办公用房共274平方米,其中:办公室192平方米(10间),会议室41平方米(1间),其他(打印室、机房)41平方米(1间)。依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正科1名,副科8名,科级以下25名,共需办公用房:局长1间,副局级4间,科级以下11间(225个平方米),办公室共需16间,会议室1间,其他1间。
另,我局牵头组织开展的普查有经济普查(尾数逢3、8的年份)、人口普查(尾数逢0的年份)、农业普查(尾数逢6的年份)、1%人口抽样调查(尾数逢5的年份),每个普查均涉及事前筹备及事后数据处理等相关事宜,因此,每个普查历时2年以上,从时间上讲,普查办和常设机构没什么区别。同时每次普查均要抽调各个部门及本局专业人员参与,普查办人员基本在20人以上,目前借用会议中心二间大会议室,每年在市二会举行期间均会给二会筹备工作增添麻烦。
因此,特要求增加我局办公用房6间,另拨普查用房140平方米。
特此请示。
附件:1、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康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2、关于印发《永康市事业单位编制核定表》的通知
3、关于设立服务业调查中心的批复
4、关于市统计局有关事项调整的批复
永康市统计局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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