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3077566033/2015-12435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15-08-20 08:48:03 | 文号 | 永政办发〔2015〕121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康市创建浙江省商标品牌示范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5〕12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永康市创建浙江省商标品牌示范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7日
永康市创建浙江省商标品牌示范市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14号),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争创省级商标品牌战略示范城市,根据《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商标品牌战略示范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试行)》精神,结合永康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浙江省商标品牌战略示范市,在我市建立起科学高效的商标管理工作机制和商标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商标的综合能力明显提升,商标社会认知度有明显提高,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取得明显成效,商标品牌在区域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进步等方面的促进和导向作用更加明显。具体目标是:
(一)注册商标总量持续增长。国内商标注册申请量、注册量稳定增加,境外注册商标数量显著增加,农产品和服务商标注册数大幅上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实现新突破,力争到2016年,全市注册商标总数3.5万件以上,国际注册商标600件以上。
(二)知名商标大量涌现。驰名、著名商标总量稳步增长,在优势行业培育形成一批驰名商标群、著名商标群。力争到2016年,行政认定驰名商标12件以上、省著名商标80件以上。
(三)企业商标品牌管理和运用能力明显增强。企业商标品牌管理进一步完善,企业运用商标品牌参与市场竞争能力明显提升。商标品牌成为更多企业的重要资产和核心竞争力,以商标品牌为核心的品牌发展体系日趋健全。
(四)商标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商标管理和行政执法体系不断完善,商标投诉渠道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追究衔接顺畅。企业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自我保护机制初步建立,保护商标权的社会力量不断壮大,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相结合的商标保护体系基本形成。
(五)商标发展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商标代理行业管理逐步规范,商标知识宣传普及面不断拓宽,市场主体和市民的商标意识不断增强,社会组织参与商标管理的能力不断增强,促进商标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二、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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