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7410471488/2017-14315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17-04-24 09:59:58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成立于2006年2月,根据《永康市深化完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委办(2008)38号精神),永康市发展计划局改组为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对外保留永康市物价局牌子,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是主管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调控、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并主管物价工作,根据永政办发(2012)109号文件精神,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职能调整
(一)取消的职能
1.将信息产业管理职责划给经济和信息化局。
2.取消已由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的职能
1.加强对服务业的综合管理。
2.加强对能源工作的综合管理。
3.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
4.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工作。
5.加强价格定价的成本监审和重要商品价格监测工作。
二、内设机构
我局设7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科、行政审批科、投资科、综合体改科、价格收费科、价格成本监审与监测科。
三、管理下属单位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下属5个单位预算:永康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永康市经济信息中心、永康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永康市现代服务业办公室、永康市价格认证中心,永康市价格认证中心预算不计算在本局内。
四、人员编制
行政定编为16名,领导人数5名:(局长1名、副局长3名、物价副局长1名)中层领导职数为9名,其中中层正职领导职数为7名,中层副职领导职数为2名;实有人数有14名,其中领导6名,退出现职3名,科室领导职数5名,工勤人员1名。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共有房屋一幢,建筑物原值为2498028元,金城路25号,会议室装修为93580元;小汽车原值为613510元(为经济信息中心车价值为163090及价格检查分局二辆车价值为450420元的固定资产),局本级已车改;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原值为634480.1元;专用设备原值为28000元;办公家具为199323.68元;共计固定资产原值为4066921.78元。
五、下属单位情况说明:
(一)永康市经济信息中心
永康市经济信息中心创立于1989年,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根据永编字(1989)34号文件批准编制定编为3人,1997年增加1个编制,2015年度增加了2个编制,共有6个编制,现实有人员为4人。
经济信息中心固定资产有一辆公务用车为小轿车,2003年12月购买,原值为163090元,现固定资产原值为163090元(现在固定资产计在局本级中)。
(二)永康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
永康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的前身是永康市物价检查所,成立于1984年10月,根据当时永编办(1984)7号文件精神,定编10人;1988-1998年省编委一共下达了四个行政编制共有人员4人,2000年,全省物价系统事业单位进行机构改制编制为13人;2002年7月,全省物价系统事业人员全部转为公务员,物价检查所改为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2012年5月份又增加1人编制,共有编制14人。2013年10月份,增加1人,2014年4月有一人被辞退,
人员为12人;2015年9月增加1人,2016年1人退休,2017年2月退休1人,2017年3月调入1人,现实有人员为13人。
物价监督检查分局固定资产有二辆公务用车,2012年10月购买帕萨特小汽车和2013年12月16日购买的别克商务车,原值为450240元(现固定资产计局本级中)。
(三)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
根据永编(2012)6号文件精神,成立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全市重大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前期工作年度计划;参加全市重大项目的前期研究、谈判、选址和方案确定;负责全市项目储备库的建立、完善,上报申列省、市重点项目工作;负责开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项目责任单位执行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等职责。还承担着综合协调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前期工作;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2012年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进行筹建,工作职责梳理、定位,有关制度制订,做好前期工作调研,2015年有一个中层领导副职增加,增编一名,共有6个编制,2016年增加两人,共有8个编制,现实有人员为6人。
(四)现代服务业办公室
根据永编(2013)40号文件的精神,成立现代服务业办公室,主要职能为制定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编制发展规划,制定发展政策,推进产业发展、加强项目管理,争取上级资金、开展调研分析负责市服务业发展规划的编制;负责制订综合性的服务产业政策和提出战略举措,安排使用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负责服务业发展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统筹全市服务业发展重要活动;提出服务业发展年度计划,负责全市服务业年度目标考核和评比工作;监测、分析全市服务业运行态势,研究服务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市政府提出建议意见;统筹指导服务业行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现代服务业、新兴服务业发展和服务业模式创新;负责完成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现代服务业办公室为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2015年核减1名),单位领导职数为1名,现中层领导一人,现实有人员4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下属5个单位:永康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永康市经济经信息中心、永康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永康市现代服务业办公室、永康市价格认证中心等单位预算。
三、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万元)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737.41万元,上年结转为656.97万元,总收入为2394.38万元。其中:2017年度下达财政拨款为1737.41万元,占72.56%。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总支出预算2162.4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704.24万元,行政单位医疗为46.21万元,教育费用为5.7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为406.2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881.5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68.03万元,(包括车辆经费为8万元),项目支出为1112.9万元(包括财政专户大气污染防治为406.22万元),共计2162.4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含上年结转)
1、一般公共服务—发展和改革事务—行政运行99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发展和改革事务—战略规划与实施59.9万元,主要五金战略规划编制等方面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发展和改革事务-社会事业发展和规划64.88万元,主要 “十二五”规划后续工作与“十三五”规划前期调研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发展和改革事务—日常经济运行调节98.58万元,主要是用于重大项目工作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发展和改革事务—经济体制研究26.69万元,主要用于体制改革工作差旅费及会议费等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发展和改革事务—物价管理—155.19万元,主要用于物价年审、价格监审、省补价格监管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执法办案等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发展和改革事务—事业运行—0.0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发展和改革事务—其他发展和事务支出301.44万元,主要用于现代服务业工作人员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网络设备经费、基本建设项目工作经费、现代服务业后续工作经费、循环经济规划工作经费、十三五信用建设专项规划编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能源管理工作经费、特色小镇谋划建设工作经费、前期办工作经费、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工作经费等。
9、一般公共服务—发展和改革事务教育—教师进修及班干部继续教育—其他教师进修及干部继续教育支出5.78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学习培训支出。
10、医疗卫生—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28.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医疗卫生—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9.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实助。
12、医疗卫生—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8.1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缴费经费。
13、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大气406.22万元,主要用于锅炉改造方面的补助支出。
(四)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比上年执行数下降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本局是无此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接待费预算2.0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0%,因为工作量与去年持平,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日常工作事务、接待费用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2017年无购车计划安排,车辆运行费用为8万元(3辆),比上年执行数下降37.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去上级汇报工作及下乡检查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减少。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
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 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11. 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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