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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MB1686817E/2017-20674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2017-07-10 14:06:20 文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登记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印发《永康市旅游安全四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日期:2017-07-10 1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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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旅游企业:

为深入贯彻2017年全国旅游安全与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旅游安全工作,根据《省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安全四大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旅游行业深入开展旅游包车安全整治、高风险项目安全规范、景区流量控制治理、出境游安全提升等四大专项行动。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行动,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永康市旅游安全四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7年全国旅游安全与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旅游安全四大专项行动工作,根据上级旅游局旅游安全四大专项行动、2017安全生产月活动统一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

“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以“旅游包车安全整治行动”、“高风险项目安全规范行动”、“景区流量控制治理行动”、“出境游安全提升行动”等四大专项行动为抓手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涉旅安全突发事件发生。

二、工作重点

(一)遏制重特大涉旅交通事故。通过开展“联合督查检查活动”、“签订责任状活动”、“规范租车合同活动”、“提醒游客系安全带活动”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保障旅游包车车况,强化对驾驶人员的监督提醒,引导游客安全乘车,坚决遏制重特大涉旅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消除高风险项目安全隐患。要按照“分类管理、专业监管”的原则,健全景区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消除安全盲区,通过开展A级景区高风险项目的“登记备案活动”、“安全培训活动”、“安全应急演练活动”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消除高风险项目安全隐患、消除高危人群参与活动风险,有效保障广大游客生命安全。

(三)防范A级景区发生拥挤踩踏事件。通过开展景区“最大承载量治理活动”、“游客流量控制检查活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等活动,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流量控制和管理,引导游客理性游览、秩序游览、安全游览,保证节假日游客集中时不出现拥挤、踩踏事件。

(四)加强出境游安全保障。通过开展“出境游安全风险提示活动”、“出境游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出境游组团社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活动”、“出境游保险保障提升活动”等活动,进一步健全旅游安全风险提示制度,强化旅游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对自由行游客的引导,切实加强出境游安全保障,维护出境游客的利益。

三、主要措施

(一)旅游包车安全整治行动

1、会同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检查治理。重点检查旅游包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检查驾驶人的驾驶资格、驾驶技术及身体状况、思想动态;检查车辆定期检验、车辆核载及实载人数、车辆轮胎磨损状况等情况;检查旅游汽车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及管理制度、管理措施情况;检查旅游包车车辆是否长期在外地经营,以及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经营等行为。

2、规范旅行社租赁行为。与旅行社签订责任状,要求旅行社不得租用非法旅游用车。督促旅行社按照有关道路交通和旅游车辆管理规定,从具备营运资质的旅游汽车公司租用车辆,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车辆和驾驶人,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督促汽车公司购买足额保险。

3、严格要求导游人员上车之前查验车辆资质、运营证件,并在行程中经常监督、提醒司机安全驾驶。

4、严格要求旅游包车按规定配发《游客安全乘车须知》,在行程前播放《游客安全乘车温馨提示》宣传片。

5、严格要求旅游包车按规定配置“导游专座”,并要求导游乘坐专座,不得随意变更座位,以防行驶中出现意外。

6、督促汽车司机、导游提醒游客在汽车行驶途中系好安全带,并监督、举报游客不系安全带行为。

(二)高风险项目安全规范行动

1、要求各A级景区按照高风险项目归口的安全主管部门要求,制定管理办法及安全标准,建立基础台账,进一步加强高风险项目的运营安全管理。

2、要求各A级景区制定专门的高风险项目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

3、督促旅行社加强对旅游团队的安全提示,对有心脏病、高血压等不适合项目活动的人群进行必要的劝阻,提醒游客不要有打闹行为。

4、督促A级景区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使其具备一定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5、督促A级景区完善医疗急救站点,与“120”等急救热线建立联系,确保游客出现紧急状况能及时施救。

(三)景区流量控制治理行动

1、督促A级旅游景区核定游客最大承载量。测算出每个重点区域、每条线路和整个景区日最大承载量和瞬时最大承载量,以及景区停车场最大容量,制定游客分流预案。

2、督促A级景区建立客流预报预警制度。在景区入口处设置流量警示牌,公布进入景区人数、重点区域人数、重点线路人数以及相对应的最大承载量,公布景区停车场最大容量、进入景区车辆数。

3、督促A级景区制定流量控制方案,对景区重点区域流量实行分级监控管理,采取门票预约等方式对景区接待游客的数量进行控制。在人流集中时段采取疏导、分流措施,保证游客游览安全。

4、督促加强危险路段管理,实行专人值守。在危险地段、重点游览路线、特殊时间节点上,落实景区工作人员实行专人值守,引导游客单项游览,形成循环旅游线路,有序分流,确保游客安全。各景区道路、登山台阶要设置红色警示线,提醒游客注意登山安全。

5、督查A级景区制定超过最大承载量应急预案和防拥挤踩踏应急预案,并加强从业人员应急演练。

(四)出境游安全提升行动

1、加强出境游安全风险提示。根据各驻外使领馆排查的当地安全风险和旅游突发事件,及时发布和撤销旅游安全风险提示,引导游客理性出游。对出境游高峰时段、重点地区和环节,发布风险提示,提出防范建议。

2.加强对出境游客的安全宣传。提醒游客注意当地法律法规和风俗、自驾车安全、少带现金出国、乘车要系安全带等,提醒游客履行自身义务,寻求当地救助和领事帮助,提倡自救互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旅游企业要把开展四大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旅游安全工作重点,强化责任、落实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请旅游企业于6月30日前将本地四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送至我

(二)深入督导检查。在专项行动期间,我局将开展4轮以上集中检查活动,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保持工作高压态势。

(三)强化宣传引导。市旅游局对专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挖掘树立一批典型事迹和案例,同时也对工作开展不力、落实不到企业以及重大旅游安全隐患进行曝光。化对游客的舆论宣传,引导广大游客关注、支持并积极参与安全专项行动,形成浓厚的旅游安全良好氛围。

(四)注重总结提升。各旅游企业要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结合工作实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各项制度,以机制建设固化和提升行动成果。对典型经验和发现的重要情况要随时报送,并于8月4日前报送中期总结,112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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