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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732013798F/2020-04967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2018-06-05 11:36:56 文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完善学习制度等相关制度的通知
来源:永康市西城街道
日期:2018-06-05 11: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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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街道党工委

关于完善学习制度等相关制度的通知

 

各办公室,各工作片党总支,各社区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员干部作风和效能建设,切实转变作风,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完善了《学习制度》、《会议制度》、《考勤管理制度》等3项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上述制度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相关制度规定同时废止。

 

 

中共永康市西城街道工作委员会

     


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建设学习型街道,全面提高街道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适应新形势,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内容: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场经济常识、理论,重要时事、政治动态;有关法律、法规;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

2、业务内容,熟练掌握本职工作岗位及相关的业务知识。

3、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岗位责任等内容。

二、学习方式:集中学习与各科室、各工作片分散学习,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专题讲课与讨论相结合。

三、学习时间安排:集中学习原则上安排每周一次,在周一晚上进行学习。学习内容,一般由政工副书记会商街道主要领导确定。

分散(包括自学)学习由各科室、各工作片分头组织安排,原则上每周一次。学习内容由各科室、各工作片根据学习计划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安排。

四、学习要求:要保证学习时间,学习会须签到。集中学习因故不能参加的,事先必须向政工副书记请假,并将请假条交党政综合办存档。


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街道会议制度,加强会议管理,实现会议办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街道各类会议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会原则

本着精减、有效、节俭的原则,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以合并召开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

二、会议审批

1、召开大型会议(如党代会、人代会),应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召开涉及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街道会议,须经街道党工委书记或办事处主任同意。

3、涉及部门工作的会议,原则上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即可召开。

4、会议场所和会务安排,需提前将会议方案报党政综合办,由党政综合办统筹安排。

三、会议要求

1、会前,党政综合办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到场做好会议准备工作。

2、参会人员应提前10 分钟入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3、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参会的人员,应提前请假,否则第1次予以通报批评,第2次由街道纪工委约谈,第3次及以上由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

4、会议期间要求集中精力、认真听取发言,不得交头接耳开小会。

5、会议期间严禁吸烟。

6、坐姿端正,不随意走动,不允许打瞌睡,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7、手机关机或设置静音状态,不接打电话,不玩手机或上网;如必须接听电话,到会议室外接听。

8、与会人员不得泄露会议机密,并妥善保管会议材料。


考勤管理制度

 

为建立本街道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工作质量,树立“文明、高效”形象,特制定下列制度。

一、工作人员守则

1、拥护党的领导,忠于宪法,忠于政府,严守纪律,保守秘密。

2、爱岗敬业,清正廉洁,诚实守信,团结合作,乐于奉献。

3、仪容整洁,热情饱满,保持紧张有序、高效的工作节奏。

4、办事公正,认真负责,不敷衍推责,不徇私枉法。

5、实行“首问制”,对前来办事、查询的外来人员,要热情接待,以礼(理)相待,文明用语,微笑服务。

6、保持办公桌、办公室内和周围环境整洁卫生。

二、考勤管理

1、工作人员考勤管理,街道机关统一实行刷卡考勤,城区工作片各居委会自行组织实施。

2、全街道工作人员上下班作息时间按市府办通知执行。

3、全体工作人员值班考勤实行签到制度,要求值班人员本人签到,并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值班记录,不得迟到或早退。街道督查小组对上下班、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4、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串岗。因公外出须向分管领导说明去向、目的;个人有急事需短时间外出(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须征得科室负责人或工作片领导同意。

5、街道机关工作人员刷卡考勤,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集中统计。每月考勤机刷卡漏刷或显示迟到、早退共计超过5次的,需作出书面解释说明,无正当理由的将进行通报;上下班迟到、早退,或其他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被督查发现的,第1次由纪工委进行提醒约谈。以上两种情况,第2次通报批评,第3次诫勉谈话,临时工作人员予以辞退。

三、请销假

1、请假须写请假条,按级报批。一般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经科室负责人、工作片书记审签后,报街道分管领导审批;二天以上经科室负责人、工作片书记、分管领导审签后,报街道政工副书记审批。班子成员、中层正职请假须报街道党工委书记审批。

2、因病请假,需凭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或建议书。

3、凡请假返回要及时向工作片书记或分管领导销假,按时上班;需要续假的,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4、请假条须交街道党政综合办存档,否则视作未办理请假手续处理。

5、对未经准假擅离工作岗位或超假的,均作旷工处理。

四、考勤结果运用

1、考勤纳入平时工作考核之中,考勤统计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奖励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2、工作人员因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工的,由街道纪工委进行约谈或采取其他组织措施;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等处理。

3、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当年事假累计超过5天,20日以下的,从第6天起扣100/天;当年事假累计在20天以上,30天以下(含30天)的,计生、“两违”考核奖金按70%发放(特殊情况除外);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事假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周休息日和节假日不予计算。

4、工作人员因病请假,当年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不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工资待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病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日。

5、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产假期间工资待遇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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