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公开 >> 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年报
索引号: 11330784MB1726874F/2019-22775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发文时间: 2019-03-15
文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年度报告
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9-03-15 11:20 浏览次数:
分享到: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8永康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康市花园大道309;电话:0579-89295203

一、概述

2018年,永康国土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提升政府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1.健全工作机制。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树立法治意识到,强化组织领导,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分管政务公开,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室确定一名信息员,明确工作分工及职责,为推动国土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2.完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政策公开制度,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政务公开内容、流程、时限等相关标准;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政务公开检查制度定期对信息公开专栏内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自查,规范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制式格工,加强政府信息网上发布及更新工作,保证信息按规定时限、规定栏目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针对《条例》规定的公开范畴和重点,结合上级国土资源信息公开要求,重点做好国土行政权力信息、国土资源市场交易信息、征地信息的主动公开。2018年,在永康国土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81条包括国土政务动态和公告、土地招拍挂及不动产业务公告及查询、政策法规、国土专题等各类信息。

1.做好行政权力信息公开。“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相关表格及权力运行流程,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设立不动产交易登记综合窗口,实现“一窗通办”;加快部门接口建设,达成“契证合一”目标

2.做好国土资源市场交易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出让信息和结果等政府信息。加大矿业权市场信息公开,全面实行矿业权出让转让“六公开”制度,强化矿业权出让转让基本信息公示公开。

3.做好征地信息公开。按照浙政办发函[2015]22号文件要求,主动公开征地信息,包括各级批复文件、征地告知书、“一书三方案”、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征地信息”专栏,与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公示平台联接,实现在省厅公示平台可直接查询相关征地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永康国土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申请渠道,认真答复相关申请。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59件(其中当面申请24件、网络申请3件、信函申请32件);申请已办结55件,按时办结54件、经批准延期办结1件。未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1.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加强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登记、拟办、会商、审核、答复、归档等管理,指定专人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对办理过程中有关资料(包括申请材料、受理回执、内部呈批表、答复书、邮寄挂号收据等)及时归档保存、备查。建立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协商工作机制,对内容比较敏感、社会反应预期比较复杂的问题,及时征求法制部门及法律顾问意见,最大限度防止引起法律风险。

    2.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在法定时限内依法进行答复,确保受理一件、书面答复一件;在答复书中写明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及条款、明确告知申请者依法享有的法律救济途径和救济时效,做到程序、实体合法合规。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3件,其中1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被依法纠正,1件原告撤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对照《条例》提出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永康国土局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定的差距,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畴有待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质量有待提高。

下一步,永康国土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化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和范围。顺应互联网+的潮流,主动运用新技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