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MB1726874F/2019-22775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 发文时间: | 2019-03-15 |
文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永康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康市花园大道309号;电话:0579-89295203)。
一、概述
2018年,永康市国土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提升政府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1.健全工作机制。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树立法治意识到,强化组织领导,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分管政务公开,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科室确定一名信息员,明确工作分工及职责,为推动国土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2.完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政策公开制度,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政务公开内容、流程、时限等相关标准;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政务公开检查制度,定期对信息公开专栏内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自查,规范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制式格工,加强政府信息网上发布及更新工作,保证信息按规定时限、规定栏目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针对《条例》规定的公开范畴和重点,结合上级国土资源信息公开要求,重点做好国土行政权力信息、国土资源市场交易信息、征地信息的主动公开。2018年,在永康国土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81条,包括国土政务动态和公告、土地招拍挂及不动产业务公告及查询、政策法规、国土专题等各类信息。
1.做好行政权力信息公开。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相关表格及权力运行流程,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设立不动产交易登记综合窗口,实现“一窗通办”;加快部门接口建设,达成“契证合一”目标。
2.做好国土资源市场交易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出让信息和结果等政府信息。加大矿业权市场信息公开,全面实行矿业权出让转让“六公开”制度,强化矿业权出让转让基本信息公示公开。
3.做好征地信息公开。按照浙政办发函[2015]22号文件要求,主动公开征地信息,包括各级批复文件、征地告知书、“一书三方案”、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征地信息”专栏,与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公示平台联接,实现在省厅公示平台可直接查询相关征地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永康国土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申请渠道,认真答复相关申请。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59件(其中当面申请24件、网络申请3件、信函申请32件);申请已办结55件,按时办结54件、经批准延期办结1件。未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1.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加强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登记、拟办、会商、审核、答复、归档等管理,指定专人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对办理过程中有关资料(包括申请材料、受理回执、内部呈批表、答复书、邮寄挂号收据等)及时归档保存、备查。建立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协商工作机制,对内容比较敏感、社会反应预期比较复杂的问题,及时征求法制部门及法律顾问意见,最大限度防止引起法律风险。
2.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在法定时限内依法进行答复,确保受理一件、书面答复一件;在答复书中写明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及条款、明确告知申请者依法享有的法律救济途径和救济时效,做到程序、实体合法合规。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有3件,其中1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被依法纠正,1件原告撤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对照《条例》提出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永康国土局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定的差距,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畴有待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质量有待提高。
下一步,永康国土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化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和范围。顺应“互联网+”的潮流,主动运用新技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