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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MB0L45670B/2019-00718 发布机构 城西新区
发文时间 2019-07-11 15:15:07 文号 永城西[2019]46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登记号
有效性 2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联内容
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及 扬尘治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永康市城西新区管委会
日期:2019-07-11 15: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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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按浙建安办[2019]12号、永蓝天办发[2019]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城西新区在建工程实际安全生产情况,经城西新区管委会决定,于6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月”及扬尘治理专项检查活动。活动期间,在城西新区范围内进行一次建筑工程及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安全、扬尘治理、无欠薪推进等相关工作的综合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时间及检查时间

活动时间:2019年6月1日--6月30日

检查时间:2019年6月1日--6月20日为各建筑施工企业自纠自查阶段。

2019年6月20日--6月30日管委会检查组进场检查。

二、检查机构及检查范围

 : 徐  杰

副组长: 潘康福

 :  李道  周丽娇  施勇  朱杰  张雄标 陈晓君 周波 周红卫

检查范围:城西新区所有在建建筑工程及市政道路在建工程。

三、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

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情况;

2、施工现场模架工程安全生产落实情况;

3、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

4、塔吊、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备案、使用登记、检测、拆装、维护保养和安全使用情况;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落实情况;

6、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设施落实情况;

7、各项应急预案落实及演练情况;

(二)建设市场行为

1、建设主体的资质、人员配备及资格情况、职责履行情况等;

2、相关建设手续办理情况;

3、项目部、监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4、建设、施工单位违法发包、违法分包、非法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5、其他市场行为资料、安全台账、相关人员合法人事社保关系等情况等。

(三)工程质量

1、工程原材料质量情况,重点检查钢筋、水泥、砌块等进场原材料检测情况等;

2、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作业面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砌体工程。

四、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按通知要求切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安全生产月有效开展。

    2、抓好落实,按文件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希望各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单位,认真结合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突出重点,针对坑基、脚手架、起重机械、施工用电、临边维护、民工宿舍等进行重点检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细化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安全教育,消除各种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确保施工安全。

3、强化宣传,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各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把安全生产宣教活动深入施工一线,灌输到每一个施工人员,营造“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并做好安全生产月落实情况记录(图文结合形式)。

4、整改到位,在自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任单位要及时予以整改,切实消除隐患,监理单位做好相关监督工作,确保整改到位。对不按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违反强制性标准的问题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为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予以从严从重处理。

五、扬尘专项治理相关要求

1.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由项目部成立扬尘治理管理小组,绘制扬尘治理职责分工及网格图,明确职责,设立扬尘治理监督公示牌,由专人检查落实扬尘治理情况并做好记录。

2. 规范雨污水排放。规范工地排污排水等相关工作,严禁污水废水直排雨水井,严禁将混浊基坑水未经沉淀直接排入雨水井。规范工地食堂、宿舍、厕所污水、废水处理、排放。加强生活区卫生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打扫,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及时清运,保持宿舍、厕所卫生状况良好。停止工地超标排放的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源的使用。

3.落实场地硬化及冲洗设施。场内实行硬地坪施工,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地面采用150毫米厚C15混凝土进行硬化,其他次道路地面视情况硬化处理,主要通道宽度在4米以上,并设置成循环道路,若受条件限制无法循环时,必须有车辆回转场地。运输车辆进出大门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保持出场车辆清洁。对各工地出入口没有过水池冲洗平台或没有冲洗设施不能确保净车出场的项目暂停施工。对有设施不正常使用的项目整改措施不到位,造成工程车辆带泥上路或污染施工工地出入口路面的予以严肃查处。

4. 加强建筑材料降尘管理。对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采取洒水、地面硬化、密网覆盖、封闭等措施,对粉末状材料实行封闭存放;运送土方、垃圾及散装建筑材料等,须采取封闭措施;全面使用预拌混凝土和推广预拌砂浆;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建筑石材现场开放式加工、焚烧各类废物、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在道路和人行道堆放建筑材料等行为;遇6级或6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开挖作业,并覆盖防尘布。

5. 落实外脚手架安全网和喷淋措施。主体结构外脚手架必须满挂密目式安全网。中心城区项目需全部配备塔吊喷淋、围墙喷淋。高层建筑应每隔6层设置一道外架喷淋,6层以下建筑应至少有一道外架喷淋。高层建筑必须设置建筑垃圾输送管道,严禁高空抛洒。

6.加强房屋拆除施工现场管理。拆除作业前,拆除单位必须在工地周围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围挡,作业时必须持续加压洒水,抑制扬尘飞散。需爆破作业的,要根据爆破规模,在爆破作业区外围洒水喷湿。施工中的土方作业,必须落实覆盖、洒水、冲洗等除尘措施。拆除工程完成后15日内主体工程不能开工建设的,必须采取覆盖防尘布、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现场拆除工程或土方开挖作业时,作业面需设置移动式喷雾降尘措施或其他降尘措施,风力达到6级以上(含6级)时,应停止拆除或土方开挖施工。

附件:浙建安办[2019]12号、永蓝天办发[2019]8号

 

 

 

 

永康市城西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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