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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MB0L45670B/2019-00731 发布机构 城西新区
发文时间 2019-08-19 14:18:53 文号 永城西委〔2019〕62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登记号
有效性 2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联内容
城西新区“学习强国”平台管理办法
来源:永康市城西新区
日期:2019-08-19 14: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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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自推进“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工作以来,机关党员思想重视,行动迅速,学习取得了良好效果。为进一步推动机关党员干部更好地推广运用学习平台,提高学习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具体如下:

一、管理对象

所有新区认证的“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党员和个人均列入管理。

二、管理要求

(一)所有党员和机关干部要求每日登录学习,每日所学积分不做硬性要求。

(二)每月初对上个月度学习积分排名前10名的人员和后3名的党员和干部进行通报。

(三)所有联村干部均为所联系村党支部的“学习强国”平台管理员,所有联企干部均为所联系企业党支部的“学习强国”平台管理员,均应负责所联系村或企业支部党员“学习强国”平台的推广安装和管理使用工作。

(四)每季度对所联系村、企业支部党员“学习强国”覆盖率和参与度进行统计和通报。

三、结果运用

(一)总积分奖励。每半年统计一次,统计时间分别为6月底和12月底,本单位组织架构中总积分排名前10名的一次性奖励100元读书卡

(二)月度奖励。统计当月所获得积分,月积分排名前十名的奖励100元读书卡。

(三)为激发学习积极性,如第10名出现积分排名2人并列情况时,一并奖励(如出现2人以上积分相同再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原则上只奖励1人)。

(四)每季度对所联系村、企业支部党员“学习强国”覆盖率和参与度分别排名前3名的村企联系员、支部书记奖励100元读书卡。

(五)“学习强国”学习积分直接运用于机关干部年度考核,本组织架构下排名后5名的机关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

四、补充说明

(一)“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管理员负责统计积分、公布获奖者名单,应予及时统计并公布结果。

(二)新区党工委下属所有村企党支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的相应的奖励措施,奖励应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更不可与商业行业挂钩或变相的发放误工补助。

(三)如遇上级部门有新的学习要求、“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学习方式、积分规则出现变化等情况,将相应调整本办法。

(四)该活动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中共永康市城西新区工作委员会

                          2019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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