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MB0L45670B/2019-00732 | 发布机构 | 城西新区 |
发文时间 | 2019-08-20 08:59:13 | 文号 | 永城西委〔2019〕64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2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联内容 |
各职能办公室、工作片:
《城西新区管委会外出(请假)审批制度》已经城西新区班子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城西新区管委会外出(请假)审批制度》
中共永康市城西新区工作委员会
2019年7月8日
城西新区管委会外出(请假)审批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外出(请假)管理,切实增强组织纪律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城西新区管委会全体干部职工(以下简称干部职工)。
第三条 干部职工因公因私外出(请假)的,需填写《城西新区管委会干部外出(请假)审批单》(见附件),按照审批权限,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后将审批表送党政综合办备案。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履行外出(请假)手续的,可按照审批权限向有关领导口头或电话等方式请假,并报党政综合办,事后补办手续。
第四条 工作人员不按规定请假、不补办请假手续或超期未续假的,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 请假应严格履行逐级报批程序。
(一)班子成员外出(请假)报党工委书记审批,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履行外出(请假)审批程序。
(二)各职能办公室、工作片负责人请假半天以内,由分管班子成员审批;半天以上1天以内,经分管班子成员审批后报管委会主任审批;1天以上,经分管班子成员同意后报党工委书记审批。
(三)其他干部职工(外出)请假半天以内,由各职能办公室、工作片负责人审批;半天以上1天以内,经各职能办公室、工作片负责人同意后交分管班子成员审批;1天以上,经分管班子成员同意后报党工委书记审批。
第六条 干部职工请病假3天以上的,需附医保定点医院开具的证明(急诊除外),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干部职工依法享受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工伤假等,但请假前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八条 干部职工请假,应确定1名同志负责其工作,并做好工作交接。外出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第九条 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向党政综合办销假,请假人因故不能按时上班的,需按程序进行续假。
第十条 干部职工一年内请事假累计15天、病假累计30天、旷工累计3天以上的,年终不得评先评优。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城西新区管委会之前下发的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执行。
城西新区干部职工请假审批单
填写时间: 2019 年 月 日
姓名 |
| 部门 |
| 职务 |
|
请假时间:2019 年 月 日至2019年 月 日共 天 | |||||
□事假 □婚假 □病假 □产假 □年休 □其他 | |||||
请假原因:
| |||||
办公室(工作片)负责人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
分管领导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
主要领导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注:请假内容由本人填写,经各级领导审批后交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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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职能办公室、工作片:
《城西新区管委会外出(请假)审批制度》已经城西新区班子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城西新区管委会外出(请假)审批制度》
中共永康市城西新区工作委员会
2019年7月8日
城西新区管委会外出(请假)审批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外出(请假)管理,切实增强组织纪律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城西新区管委会全体干部职工(以下简称干部职工)。
第三条 干部职工因公因私外出(请假)的,需填写《城西新区管委会干部外出(请假)审批单》(见附件),按照审批权限,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后将审批表送党政综合办备案。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履行外出(请假)手续的,可按照审批权限向有关领导口头或电话等方式请假,并报党政综合办,事后补办手续。
第四条 工作人员不按规定请假、不补办请假手续或超期未续假的,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 请假应严格履行逐级报批程序。
(一)班子成员外出(请假)报党工委书记审批,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履行外出(请假)审批程序。
(二)各职能办公室、工作片负责人请假半天以内,由分管班子成员审批;半天以上1天以内,经分管班子成员审批后报管委会主任审批;1天以上,经分管班子成员同意后报党工委书记审批。
(三)其他干部职工(外出)请假半天以内,由各职能办公室、工作片负责人审批;半天以上1天以内,经各职能办公室、工作片负责人同意后交分管班子成员审批;1天以上,经分管班子成员同意后报党工委书记审批。
第六条 干部职工请病假3天以上的,需附医保定点医院开具的证明(急诊除外),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干部职工依法享受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工伤假等,但请假前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八条 干部职工请假,应确定1名同志负责其工作,并做好工作交接。外出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第九条 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向党政综合办销假,请假人因故不能按时上班的,需按程序进行续假。
第十条 干部职工一年内请事假累计15天、病假累计30天、旷工累计3天以上的,年终不得评先评优。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城西新区管委会之前下发的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执行。
城西新区干部职工请假审批单
填写时间: 2019 年 月 日
姓名 |
| 部门 |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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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时间:2019 年 月 日至2019年 月 日共 天 | |||||
□事假 □婚假 □病假 □产假 □年休 □其他 | |||||
请假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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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工作片)负责人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
分管领导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
主要领导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注:请假内容由本人填写,经各级领导审批后交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