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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来源:市建设局
日期:2020-11-06 16: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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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危房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工作安排,我局积极牵头组织开展危旧房治理工作,对全市16个镇(街道、区)的危房治理工作进行技术支持和统筹管理,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根据上级“2017年底前完成所有D级危房和涉及公共安全的C级危房的治理”要求,各镇(街道、区)通过排查、相关部门对危房等级认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旧房进行了拆除、改造、防控,并制定了危房管理制度和管制措施,危房治理工作也在不断深入和推进。全市农村危房治理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旧房达30201户,通过专家认定的D级危房有14123户;5月份,通过招投标选择了8家专业检测机构,开始对遗留的16078户危房进行了危房等级鉴定。截至2018年5月底,全市已累计拆除治理D级危房2059户,占D级危房的14.58%;修缮加固治理1225户,占8.67%;腾空防控10838户,占76.74%。未鉴定的危房实施拆除、修缮、腾空防控数量为2222户。

在危房治理工作过程中,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危房治理的牵头部门,组建危旧房排查治理技术专家组实地指导,制定危旧房巡查管理工作制度,编制危旧房三级巡查工作手册,明确危旧房管理措施。各镇(街道、区)能够积极主动地开展本辖区的危房治理工作,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举措提升治危效率。如有的危房户在没有土地指标的情况下,由村或镇(街道、区)予以确权后先拆除危房。并通过多元化治理方式在危房治理拆除过程中与“三改一拆”、“小城镇综合治理”、“新农村建设”、“城中村改造”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整体推进,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危房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危房拆除难度大。各镇(街道、区)对危房治理改造的可操作性和持续推进存在一定的困难,导致危房拆除率偏低(根据计划4月份通报来看,我市拆除率远低于金华各县市平均水平)。多数镇(街道、区)在危房治理过程中优先选用腾空防控方式进行,但这种治理方式不能彻底解决危房安全问题,并且在日常管理中又无形增加了人力物力财力成本,又难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治理机制不健全,危房管控不到位。危房管理长效机制未落实到位,个别镇(街道、区)对于危房治理工作思想认识不够深刻,工作力度不够强,存在应付推诿等现象。

(三)腾空防控未到位。D级危房封闭管理未到位,存在D级危房中住人、出租现象。

三、下步危房治理工作的建议

针对我市危房治理工作实际情况,结合周边县市有关做法,提出以下建议。

(一)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危房长效管理机制。建议由各镇(街道、区)、建设部门、综合执法部门、公安部门(流动人口管理)形成联动管理机制,对危旧房防控管理、日常管理、装修管理、出租管理、技术支持、业务指导等方面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职责并按职责分工进行管理,制定相关措施、规定(如:流动人口暂住证需提供房屋安全证明等),确保危房在未消除隐患前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二)宣传督考并举,加大治理力度。1.加强危房治理政策宣传贯彻和业务指导。各镇(街道、区)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思想意识再增强,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要从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深入政策宣传贯彻,做好政策引导,深入转化民心,提升民众对危房治理改造工作的支持率。2.落实督考制度。以市委市政府牵头组织督查考核,要把危房治理工作好坏作为衡量各镇(街道、区)工作标准和工作质量的一把尺子,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通过对各镇(街道、区)危房治理督查考核运行机制,达到以考抓进度,以考定标准,以考促成效的治理目的。不断加强危房改造力度,彻底清除安全隐患。

 

 

 

 

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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