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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市教育局
日期:2020-11-09 09:3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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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转发《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保障学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 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以“一个也不落下”为目标,坚决做到适龄儿童应入尽入、辍学学生应返尽返,确保迁入我市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及我市低收入农户子女辍学对象实现动态清零,持续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形成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

保学的发现:学校要和辖区派出所对辖区内的户籍儿童进行核对,辖区内户籍儿童未在本校就读的儿童,去处要明确。

辍学的发现:以学校学籍系统为主,已经在学籍系统中的学生,如未及时入学,学校要承担主体责任。各校对没有返校就读、但学籍仍在学校的学生,逐个跟踪核实,及时做好劝返复学;如果确已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要及时督促家长办理学籍迁移手续。

二、工作措施

(一)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各中小学要利用学籍管理系统,做好在校学生有辍学苗头的学生日常监测工作,及时做好“疑似辍学”学生的报告、劝返和标注更新工作,紧盯开学第一个月的新生录取注册,做好小学与中学的升入学数据对比和衔接移交工作,严格学籍管理,同时对学籍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悉系统操作流程。规范程序,确保学生学籍信息安全,严禁弄虚作假和信息外漏。

(二)完善学生辍学报告通报制度。各中小学校要深入开展教师家访活动,家访时深入了解学生,对已辍学或有辍学倾向的,要及时采取措施,动员学生复学。学校要完善学生上学情况的日常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辍学,及时组织力量上门动员辍学学生返校,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三)实行义务教育脱贫攻坚扶持制度。认真落实资助政策,对于低保户、特困户、贫困户的子女,学校要采取措施予以救助确保学生不能因贫困而辍学。

三、工作保障

(一)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全课程,开足课时。通过课程改革,改进教学管理。教师要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行平行分班,均衡配备科任教师,严禁分设重点班与非重点班。严禁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排座位,严禁强行或变相强行让学困生退学、转学或休学,不准劝退或开除学生。

(二)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做好留守、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服务工作,坚持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政策,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要建设好农村寄宿制学校,优先满足留守儿童的需要。要确保所有残疾儿童就读,严禁歧视或刻意劝退残障学生。

(三)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各校年终考核中,对控辍工作不力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优、评先,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对辍学情况特别严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校长责任。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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