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
根据永康市建筑业和房地产工作专班《关于发放疫情期间公租房租赁补贴的通知》(永建房专〔2020〕1号)规定,疫情期间在岗的我市公安辅警已经用人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建设局审核、公示,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决定发放疫情期间公租房租赁补贴,金额共计535500元,由你局负责发放到保障家庭且必须申请人个人账户,并将发放回执报我局备案。
附件:疫情期间在岗公安辅警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名单。
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1日
抄送:市府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保障中心。
<a http://www.yk.gov.cn/picture/old/W020200709354950278956.xls" oldsrc="http://www.yk.gov.cn/picture/old/W020200709354950278956.xls">疫情期间在岗公安辅警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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