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22日 星期四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疫情防控及复产复工专栏 > 要闻聚焦
关于发放疫情期间在岗公安辅警公租房租赁补贴的通知
来源:住房保障中心
日期:2020-07-08 14:21:00
浏览:

  关于发放疫情期间在岗公安辅警公租房租赁补贴的通知

 

市公安局:

根据永康市建筑业和房地产工作专班《关于发放疫情期间公租房租赁补贴的通知》(永建房专20201号)规定,疫情期间在岗的我市公安辅警已经用人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建设局审核、公示,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决定发放疫情期间公租房租赁补贴,金额共计535500元,由你局负责发放到保障家庭且必须申请人个人账户,并将发放回执报我局备案。

 

附件:疫情期间在岗公安辅警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名单。

 

 

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1

 

抄送:市府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保障中心。

<a http://www.yk.gov.cn/picture/old/W020200709354950278956.xls" oldsrc="http://www.yk.gov.cn/picture/old/W020200709354950278956.xls">疫情期间在岗公安辅警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名单.xls

  • 字体: 【
  • 打印
  • 关闭

微博

官方微博

微信

官方微信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