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3077566033/2020-45403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0-07-24 15:07:35 | 文号 |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力推进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江南山水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持续推进国土绿化美化,推进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方案(2020—2024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4号)、《金华市绿化和自然保护地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力推进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的通知》(金绿自办〔2020〕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的思路,大力实施山地、坡地、城市、乡村、通道“五大森林”建设,加快构建严格保护森林资源的治理体系,着力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森林日益增长的多元需求。到2024年底,力争完成新增造林15400亩以上,基本建立布局合理、覆盖城乡、功能强大的森林生态体系。
二、重点工作
(一)制定规划。各镇(街道、区)要按照“远近结合、分步实施”的原则,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为契机,与森林城市、生态廊道建设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将国土绿化任务分解到年度,分解到村和具体地块。要因地制宜针对绿化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集中谋划一批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发挥引领示范效应。各镇(街道、区)在4月中旬前完成2020年度实施方案,今年10月底前制定完成国土绿化五年规划,相关方案和规划报送市绿化与湿地保护委员会绿化办公室(以下简称绿湿委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
(二)落实地块。各镇(街道、区)要按照“五大森林”建设要求,切实加快实地勘探、加强沟通协调,抓紧落实造林地块。山地森林建设要运用森林资源“一张图”管理平台的数据信息,比对“一张图”平台“百万亩绿化”功能模块中规划造林地、造林失败地和各类迹地图斑,重点摸排规划造林地、造林失败地的数量范围;坡地森林建设要围绕坡度25度以上、重要水源地15-25度的坡耕地等重点区域,主动对接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职能部门确定造林地块;城市森林、乡村森林和通道森林建设要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建设、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水务、生态廊道办等部门间的沟通协调,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浙中生态廊道建设和森林乡村建设等,统筹规划安排造林地块。同时,要统筹做好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等各类迹地的更新造林和临时用地到期后复绿更新。
(三)狠抓质量。各镇(街道、区)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程,落实监管责任,坚持设计、施工、验收、统计的全过程管理,确保质量管控到位。要把好设计关,坚持实地调查、现场记录、科学设计,确保作业设计与规程和实际相符。要把好种苗关,根据造林任务的种苗需求和我市实际采购种苗,加大抽检力度,强化质量监管,确保良种壮苗。要把好施工关,严格按照作业设计施工,加强现场管理,推行工程监理,全程跟踪检查;严格实行“一造管三年”管护制度,切实加强新造林和补植造林的抚育管理,切实提高成活率、保存率。要把好技术关,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合理运用困难立地造林、疏林地和一般灌木林改造、经济林培育、农林复合经营等新技术,集成推广不同立地、不同类型树种的高效栽培技术,总结推广成熟的混交林配置模式,建设一批高标准科技推广示范基地。要把好验收关,认真组织检查验收,依据年度计划和作业设计,对造林和补植地块的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完善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把社会造林、部门造林等全部造林都纳入统计范围,推进绿化造林成果“落地上图”。
(四)强化执法。严格实施使用林地占补平衡管理机制,确保林地保有量不减少。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从严控制天然公益林更新采伐。全面落实“天上看、地上查”和“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森林资源监管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和打击各类毁林开垦、侵占林地、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案件查处和问题整改销号制度,强化松材线虫病等有害生物防控,切实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绿湿委办公室作为全市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牵头单位,要统筹推进全市国土绿化工作,牵头组建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实行分片负责制,抓好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的督促检查和现场指导。各镇(街道、区)对辖区内国土绿化工作负总责,要成立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负责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的综合指导、组织协调、信息收集、通报简报、宣传发动等日常工作,将任务落实到具体年度、山头地块和责任人员;要对照省、市确定的工作目标计划,实行挂图作战,倒排工作进度,按时提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总结报送,除已完成绿化任务的镇(街道、区),在3—5月份,每周一下班前将工作进展表及有关文字材料报市绿湿委办公室;其余月份每半月报送一次。
(二)强化部门协同。绿化与湿地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新增万亩国土绿化行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技术指导,及时研究协调组织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研究完善生态退耕等绿化用地政策,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保障,高标准实施生态修复项目。市发改局要结合国家、省、金华市和我市重大战略,谋划一批森林生态项目。市财政局要进一步完善绿色奖补机制,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市农业农村局要积极引导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推进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优化乡村人居环境。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等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城市(城镇)绿化、通道绿化、河道绿化,切实增加森林面积。市教育局和团市委、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加强宣传发动,大力弘扬爱绿、护绿传统,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督查考核。实施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是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市政府将国土绿化行动列为年度重要工作,并纳入“森林永康”考核。市绿湿委办公室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经验,及时提请市政府解决存在困难和共性问题;对工作进度落后的单位,及时组织督查或约谈。
附件:永康市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任务分解表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
附件
永康市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任务分解表
单位:亩
镇(街道、区) | 总任务 | 分年度任务 |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
东城街道 | 800 | 225 | 175 | 175 | 125 | 100 |
西城街道 | 800 | 225 | 175 | 175 | 125 | 100 |
城西新区 | 700 | 225 | 150 | 150 | 100 | 75 |
经济开发区 | 400 | 125 | 100 | 100 | 50 | 25 |
江南街道 | 1100 | 325 | 225 | 225 | 175 | 150 |
前仓镇 | 1000 | 275 | 225 | 225 | 175 | 100 |
舟山镇 | 1000 | 275 | 225 | 225 | 175 | 100 |
石柱镇 | 1100 | 325 | 225 | 225 | 175 | 150 |
花街镇 | 1250 | 325 | 250 | 250 | 225 | 200 |
西溪镇 | 1250 | 325 | 250 | 250 | 225 | 200 |
龙山镇 | 900 | 250 | 225 | 225 | 150 | 50 |
古山镇 | 900 | 250 | 225 | 225 | 150 | 50 |
方岩镇 | 900 | 250 | 225 | 225 | 150 | 50 |
芝英镇 | 900 | 250 | 225 | 225 | 150 | 50 |
象珠镇 | 1200 | 325 | 250 | 250 | 225 | 150 |
唐先镇 | 1200 | 325 | 250 | 250 | 225 | 150 |
全 市 | 15400 | 4300 | 3400 | 3400 | 2600 | 1700 |
(此件公开发布)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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