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永康市委政法委、永康市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龙山经验”诉源治理指数评价体系》(以下简称《诉源治理指数》),树立导向、明确标准、精准激励,在浙江全省范围内率先探索县域诉源治理量化评估工作。
《诉源治理指数》由永康市委政法委、永康市人民法院联合浙江师范大学自主研发设计,评价体系由三级指数构成,包括文明建设指数、纠纷自净指数、纠纷诉前化解指数、纠纷息诉服判指数等4项一级指数,16项二级指数,42项三级指数。
其中,文明建设指数坚持“党委领导、党建引领”的发展主线,重在评价各基层单位党建引领工作机制、群众路线工作机制、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法治保障工作机制等落地实施情况。纠纷自净指数以网格管理情况、营商纠纷情况、行政争议化解、信访情况等为考核重点,重在评价分层递进过滤模式中乡村(社区)等基层单位的纠纷自净能力。纠纷诉前化解指数重在评价镇(街道、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两代表一委员调解、乡贤调解、律师调解、法庭调解等多元化解方式的实效。纠纷息诉服判指数以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情况、自动履行率、当庭履行率、二审改判发回等为考核重点,评价法院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的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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