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永康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79-8928201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坚持以“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为理念,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强化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范围,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各科室(单位)共同参与,工作机制更加健全高效。
二是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依托永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积极做好交通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6条,其中规范性文件0条。依申请公开0件,接到8890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反映1729件,妥善处理从8890、信件、上门等多种途径反馈的意见建议;有效解答群众针对政策和具体业务的咨询,做到在法定范围内公开政府信息、在政府信息形成或更新时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06 | 293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0 | 306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63 | 519 | 333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无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105277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永康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如:主动公开的常态化、制度化还需进一步加强,能公开尽量公开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
2021年,市交通运输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
1.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在健全日常信息、重大信息公开的基础上,以规范流程、简化程序为切入口,着重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及时性。
2.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以重大工程招投标、重大政策征求意见、重要文件解读、重大民生事件披露等方面为重点,加强政策解读,提升回应效果,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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