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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市招商中心 发布时间:2021-11-05 10:4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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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江南山水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911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布局建设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97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5G工程建设及推广应用,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研究,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网络强国战略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数字经济强市总体目标,整合提升现有资源,加快5G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发展5G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进5G融合应用,构筑永康高质量发展重要支点。

(二)发展目标

2020年,主城区、城西新区、经济开发区、芝英镇、古山镇、龙山镇、西溪镇、象珠镇实现5G网络覆盖,打造一批5G应用示范区,建成5G宏基站1728个。2021年,推进5G网络向农村延伸,基本实现镇街和行政村全覆盖,5G宏基站建设数量达到2091个。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专项规划。

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加快编制永康市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做好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衔接,并将通信基础设施作为重要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轨道交通、客运场站、风景区、交通枢纽、大型场馆、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时,同步规划、建设、验收各类通信基础设施;规划设置市政道路及防护绿化带、路灯等市政设施时,按国家有关规定,统筹考虑基站配套电力和通信管线引入等需求,预留基站建设空间;新建住宅小区、商业区、地下综合廊道等建设项目时,将5G无线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公建配套中,建设所需资金纳入建设项目概算。(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铁塔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各镇〈街道、区〉)

(二)优化资源共建共享。

充分发挥各通信运营商和铁塔运营公司的作用,加快建设5G基站,实现共建共享。充分利用市政设施,有效整合站址资源,推进智慧杆(塔)建设和一杆多用。政府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宇、公共场馆、园区景区、商业街区、交通枢纽、公共厕所等公共设施资源向铁塔、基站、通信机房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开放;路灯杆、公交站台、监控杆、广告牌、交通指示牌等公共杆塔资源向5G微型基站免费开放;公共绿地、公园配套用房及相关行业附属设施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安全规范,向通信基础设施免费开放。新建和改建的智慧杆塔等设施,也要向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免费开放,提高共建共享率。

涉及需免费开放公共资源场地的存量区域(由铁塔公司提供具体清单),前期有合同签约且付款的场地,在合同到期后免费开放,未有签约付款的场地,依据有关要求实行免费开放。

用电方面,相关部门单位要为铁塔公司和通信运营商单独立户提供便利,对于不具备直接供电条件的,要规范用电收费行为,转供电主体应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和租户分表电量向租户收取电费。

相关公共资源管理部门要服从安排,不得私自将租赁权出让给社会第三方,应在5G规划上统一考虑。(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卫健局、市国资办、市综合执法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城投集团、交投集团、供电公司、铁塔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各镇〈街道、区〉)

(三)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自然资源、建设等部门要结合移动通信基站行业特性,参照水、电、气等建设审批要求,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项目规划会审以及项目建设竣工验收环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审批要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优化审批程序,推行批量审批。住宅、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所有单位或管理单位,应当对符合规划管理要求的5G通信网建设提供通行便利,保障公平进入,禁止巧立名目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保障公众移动通信网络建设通畅、运行平稳。(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服务中心、铁塔公司)

(四)强化资源要素保障。

相关部门要在5G网络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5G产业项目落地、5G应用技术推广等方面合理谋划、统筹协调,给予土地、能源、市政基础配套等资源要素的重点保障,供电部门要为5G基站建设提供优质服务,推进通信基站直供电改革。新改扩建道路要将基站、管线等通信设施纳入道路配套设施同步考虑,推进5G通信基站建设规范实施;产业园区、商业区、住宅小区、公建项目等应为通信设备机房、基站建设位置预置空间。因土地征收或征用、环境整治、品质提升、重点工程等项目涉及基站搬迁的,相关部门应依法依规予以补偿,并协调落实新址,防止出现信号盲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城投集团、交投集团、供电公司、铁塔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各镇〈街道、区〉)

(五)强化网络安全保障。

铁塔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要按照谁提供服务、谁保障安全谁认证、谁负责的原则,对网络安全负主体责任,依法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网络基础设施的保护,保障新建基站落地,依法打击盗窃、破坏网络基础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铁塔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各镇〈街道、区〉)

三、保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市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全市5G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负责开展5G建设的日常工作。

(二)密切协作配合。

5G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立足自身职责,加大服务支持力度。铁塔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行业部门要积极肩负主体责任,组织有效力量,加快5G工程建设及推广应用,尽快实现5G网络信号全覆盖。

(三)强化宣传引导。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宣传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工作,开展基站电磁辐射知识科普活动,大力宣传通信设施建设保护法律法规,共同营造推进5G网络规划建设的良好氛围。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714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