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344016495U/2023-99082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1-06-24 08:46:03 | 文号 | -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Q:什么是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儿童在入托、入学时,托育机构、幼儿园、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按照规定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应当向儿童居住地或者托育机构、幼儿园、学校所在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按照规定补种。
Q:为什么要开展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
A:接种疫苗是预防传染病最经济有效的方法。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是确保适龄儿童按照免疫规划程序完成疫苗接种的有效措施,及时发现漏种疫苗的儿童并予以补种,减少传染病的发生,将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维持在较高水平,降低传染病在校园内暴发流行的风险,建立免疫屏障,保护儿童身体健康。
Q:查验的时间和对象是什么?
A: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在春、秋季开学期间开展,对象包括所有新入托、入学、转学、插班儿童。
Q:监护人应该如何配合开展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
A:监护人应妥善保管预防接种凭证,在入托、入学时配合学校要求上交预防接种凭证或预防接种查验凭证,如发现存在免疫规划疫苗漏种,应积极配合学校和接种单位安排,尽早完成补种。
Q:什么是初三含麻疫苗加强免疫?
A:我国的国家免疫规划程序要求适龄儿童接种2剂次含麻疹成分疫苗,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初三学生含麻疹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11]210号)规定,我省自2011年起,为初三年级学生进行1剂次含麻疹成分疫苗加强免疫,并纳入免疫规划。此举有效提升了青少年群体麻疹抗体水平,降低麻疹发病率。
Q:初三含麻疫苗加强免疫对象是哪些?
A:初三含麻疫苗加强免疫对象是初三年级学生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接种条件、无禁忌症者。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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