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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水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水务局
日期:202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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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永康市水务局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康市水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康市金城路25号,邮编:321300,电话:8710130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永康市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优服务,不断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新冠肺炎疫情后,及时调整信息公开指南,并按照上级部署,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试点,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并由局机关办公室主要负责该项工作。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但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故以挂号信的形式将情况说明寄回申请人,并告知其可向信息掌握方申请。没有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64条、政策文件及解读2件、水质报告53件,方便办事群众及时掌握民生政策及水质信息。同时,同步更新永康市水务局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分类、编排体系和依申请公开信息渠道及办理程序等,主动优化政务信息公开体制机制。

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接到个人及法人申请公开政务信息3件,但因本局未有相关业务涉及此3件政务信息,无法公开。已以邮政信件的方式告知申请人无法公开的原因,并告知其下一步转交部门,方便其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市水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件,政策文件及解读2件、水质报告53件,方便办事群众及时掌握民生政策及水质信息。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现有我局制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件。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配合市大数据对网站版面格局进行优化调整,以便于群众获得更多教育信息。目前并未建立新媒体账号,严格把控新媒体账号开通,所有政务相关信息均统一通过永康市政务网(http://www.yk.gov.cn/col/col1229163604/index.html)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单位领导及分工、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能、行业相关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办理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等信息,在网站上公开行政许可信息,依法依规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全量公示。

监督保障方面:

下发《永康市水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各科室、单位根据要点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永康市水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的组织建设仍需加改进。未独立设置政务公开科室,一直以来都由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人员也是兼职负责。二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还有待全面,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

针对上述问题,2022年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度拓展主动公开,建立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继续依规履行统计职责,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为永康民生提供坚实的水务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永康市水务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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