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MB1726874F/2022-93198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2-12-19 11:24:51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 告
兹有坐落在江南南园48号的不动产,混合、砖木结构,建筑面积180.45平方米,经城市更新指挥部确认,土地使用权面积80.68平方米。原权利人陈梅康于1981年11月23日立契出售给卫广明户,卫广明户于1988年02月分家给卫项平、卫项芳、卫华,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永字第10603号,后卫项芳、卫华将自己所属份额出售给卫项平户,土地使用权至今未办理转移登记。根据《南苑区块旧城区改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规定,现卫项平、颜晓慧向我机构申请补办土地使用权转移手续,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到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准予办理。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康市金城路21号永康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原永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1号窗口,联系方式:0579-89285392
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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