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MB1686817E/2022-93299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2-12-27 10:44:50 | 文号 | - |
主题分类 | 文化,文物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根据浙江省上山文化遗址保护和申遗工作专班关于印发《2022年上山文化遗址保护和申遗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浙文物【2022】188号)精神,各相关遗址县(市)要加强遗址保护,提升遗址文物保护单位级别,开展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遗址的文保单位公布工作。我市东城街道长恬村的长田遗址、夏溪村蓭山遗址,经征得产权所有人、所在村两委、街道人民政府同意拟公布为第八批永康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公示期自2022年12月27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公示期内如有质疑,请于2023年元月4日前将书面材料反馈至永康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地址:永康市金城路15号,电话:0579-89289826
永康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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