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分局(所)、直属(下属)各单位:
为持续推进落实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市监信〔2022〕1号)、《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金市监发〔2022〕6号)要求,我局组织梳理编制了《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任务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据新版清单,迅速制定公示年度抽查计划任务
为夯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基本手段”地位,进一步扩大抽查覆盖面,省局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的基础上,重新梳理编制了共59个抽查类别、344个抽查事项的新版清单,作为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统一的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永康实际,制定了2022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任务,计划任务包括省局、金华市局统一制定的抽查计划任务,以及县市区根据抽查事项需自行制定的抽查计划任务。将“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行为的行政检查”“对企业履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义务的监督检查”等8个抽查事项确定为通用检查事项,由各单位在对市场主体开展其他事项的随机抽查时一并实施。“A56.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保健食品企业)”、“A149.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企业)”、“A164.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监督检查”等3 个抽查事项,因目前暂无检查对象,事项不做覆盖要求。如后续有监管对象,由各责任科室制定计划任务并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按照计划任务的有关要求落实具体任务,确保全年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3%,抽查事项覆盖率100%。
二、发挥平台优势,大力推进全链路闭环规范监管
各单位要统一应用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确保计划可查、任务可溯、过程可控、绩效可比、责任可究。各业务科室要按照“谁管辖、谁维护”的原则,在省市局对口业务处(室、局)的指导下,对照省局新版清单和分类监管标签,通过分类标注、批量导入、单个添加等方式,对抽查系统中本单位随机抽查“两库”实行动态维护,做到监管对象和执法人员应入尽入,确保全面、准确。各单位要依托“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实施“双随机”现场检查,并及时审核公示检查结果,确保掌上执法应用率达到100%,全面公示率达到100%,按时公示率达到100%。检查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置的,要跟进整改情况,确保后续处置率达到100%。需要转案源的,要及时将相关线索、材料转执法办案系统,并做好工作交接,实现闭环管理。
三、关联信用规则,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差异化监管
各单位要积极运用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等模型,通过“通用+专业”融合模式,对风险等级高、失信黑名单、重点监管对象、信用评分低的检查对象提高抽取比例和频次,对于信用评分高、风险等级低的检查对象调低抽取比例和频次,实现对不同信用风险程度的主体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精准性和问题检出率,关联信用规则的双随机任务占比达到70%以上。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在同一年度内对风险等级低、信用水平高的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
四、整合检查任务,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
各单位要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积极开展通用抽查事项的检查,并对同一市场主体的不同抽查检查任务尽可能合并实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要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充分运用“智联查”“金信培”以及“浙江企业在线”企业整改报送等功能,不断提升抽查检查效能。各业务科室要加强本条线随机抽查工作的业务指导,相关科室要加强对各单位随机抽查工作的监督考评,确保于11月30日前实现抽查计划任务完成率100%。
各单位要对本辖区或本业务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研判,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鼓励各单位结合实际探索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新模式、新路径。
附件:金华市市场监管部门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