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84000000/2022-86237 | 发布机构 | 永康市 |
发文时间 | 2022-04-12 09:00:54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联内容 |
意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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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引导和激励全市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促进提质增效升级,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69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
通知》(金政办发〔2020〕6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永康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k.gov.cn/),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永康市龙川中路398
号市场监管局质标科,邮编3213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发送至邮箱:1260237583@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
联系人:颜敏艳,联系电话:0579-89278517
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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