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永康 典型案例
【失信案例】过户后迟迟拿不到尾款?这种骗局要警惕!
发布时间:2022-07-07 来源:金华晚报 浏览次数:

昨从江南公安分局获悉,前期,苏孟派出所成功打击一房贷合同诈骗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4月19日,市民徐先生来到派出所报案,称自己遭遇了“房贷”诈骗。据徐先生讲述,去年12月中旬,他卖了一套价值200余万元的房子,当时买家只支付了首付款。月初,他与买家联系,对方表示因贷款的问题,自己还在和银行沟通。实际上,经平台查询,徐先生发现自己的房子已被抵押,便来到派出所报案。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根据徐先生提供的信息开展调查。在此期间,派出所也接到多起类似报案,且报案人提供的信息与徐先生的描述几乎一模一样,民警对上述案件进行串并。后经进一步比对,证实这几起案件系同一团伙所为,并锁定熊某等3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在掌握熊某等人的行踪后,民警迅速出击,将3人全部抓获归案。

据犯罪嫌疑人熊某交代,其实,两名同伙方某、方某某都是他的债主。原来,熊某无正当工作,一直以借款维持生活,而“拆东墙补西墙”的生活方式,也让他负债累累。去年年底,走投无路的他向方某、方某某提议,合伙骗钱还账,获对方同意。

而犯罪嫌疑人熊某的第一单首付就是债主方某提供的,后续的账号、合同等材料也都是方某、方某某这两名债主提供的。原本,熊某打算在一个月内,利用第一套房子抵押得到的贷款,假借亲戚朋友的名义前去购房,等付完首付款后,再用虚假按揭贷款的合同骗过房东,并将房产进行抵押。获得的大额贷款一部分用于偿还之前的尾款,确保事情不会败露,另一部分则用作投资,既为剩余尾款做准备,又能偿还外债。

然而,当方某、方某某知道熊某无力偿还债务后,便冻结了帮熊某贷出的资金,不提供给他支付尾款,最后导致“房贷”诈骗进行到第五套房子时,资金链出现问题。

目前,熊某、方某、方某某已被江南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