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84ZF720000/2021-78908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2-08-04 11:10:22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综合类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市国资办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金华市委和永康市委关于国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
(二)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
(三)履行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日常管理职责,负责市属企业党建工作。
(四)负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制定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整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五)负责指导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负责市属企业董事会建设,配合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市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
(六)负责建立健全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水平审核,承担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七)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财务总监。
(八)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九)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监管、清产核资、资产统计、综合评价、风险管控、运行分析等基础管理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
1. 强化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职责,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
2. 强化出资人监督职责,坚持出资人管理与监督有机统一,健全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方式,严格责任追究,加强监管协同、提高监管效能,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3. 全面落实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原则,准确把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责定位,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公司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
(十三)负责人姓名:胡革永
- 字体: 【 大 中 小 】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