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案例】误拿头盔引起“连锁反应” 物品再小,私拿就算盗窃
发布时间:2022-08-04
来源:金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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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冠李戴的故事,大家都听说过。近日,金华发生了一起连环版“张冠李戴”的故事。第一个女人误拿了第二个女人的头盔,第二个女人顺走第三个女人的头盔,第三个女人顺走第四个女人的头盔,直到第四个女人报警,这起头盔连环丢失案才没再继续下去。
“喂,是派出所吗?我这边头盔被偷了。”近日,多湖派出所接到姜女士报警。她早上去单位上班,把电动自行车停放在51车总部门口,头盔挂在车把手上,没想到下班后头盔竟不见了。
案件有大小,群众利益无大小。多湖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马展开调查,快速锁定并抓获违法行为人朱女士。
见到民警,朱女士却一直重复着一句话:“是别人先偷了我的头盔,我才顺手拿了边上的头盔。”
民警翻看监控,发现确实是有人拿走了朱女士的头盔。了解情况后,民警马上锁定目标张女士,并将张女士带回派出所。不料,张女士也重复着同样的一句话:“不知道谁把我的头盔拿走了,我才顺手拿了边上的头盔。我回去的那条路上有很多交警,没戴头盔会被拦下来。”
民警于是接着调查。经查看监控并核实了解到,张女士的头盔掉落在电动自行车的边上,王女士的电动自行车停在附近,两人的头盔有80%的相似。推车时,王女士以为掉在地上的头盔是自己的,没仔细看,便戴上头盔骑车回家,不知道自己误拿了张女士的头盔。
最终,民警联系上王女士,让她把头盔还给张女士。张女士把头盔还给朱女士,朱女士把头盔还给姜女士。
头盔被各自认领后,民警教育了张女士和朱女士。她俩也深刻认识到,就算物品再小,也不应该用不正当的手段去获取,任何情况下,未经别人允许,拿了别人的物品就是盗窃。张女士和朱女士主动道歉,姜女士选择了谅解,多湖警方依法对她俩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多湖派出所民警龚志伟提醒市民看好自己的头盔,停车后及时把头盔锁进后备箱,不给小偷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