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2日拟对5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来源:市生态环境分局
日期:2022-09-22 09: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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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2日拟对5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永康市紫金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不锈钢保温杯生产线技改项目 | 永康市石柱镇泉湖村302号 | 永康市紫金工贸有限公司 | 年产100万只不锈钢保温杯 | 在永康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地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抛光粉尘、喷漆废气、烘干废气、喷塑粉尘、固化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要求,焊接烟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相关要求。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2 | 永康市范思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樘金属门生产线技改项目 | 永康市西城街道 七里经堂330国道边(浙江宇峰实业有限公司内第二幢一楼西侧) | 永康市范思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1万樘金属门 | 在永康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地污水管网,纳入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项目喷塑粉尘、喷漆废气、烘干废气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相关标准;焊接烟尘、胶合废气、打磨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3 | 永康市光明耐磨材料厂年产50万只健身器材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永康市芝英镇雅湖西园山背 | 永康市光明耐磨材料厂 | 年产50万只健身器材配件 | 在永康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生活污水近期清运处理,不外排;远期经处理后纳管排放,进入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喷漆、晾干、喷塑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排放限值,轻质柴油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和NOx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新建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6限值。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4 | 永康市交投宏安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30万吨机制砂建设项目 | 永康市花街镇小界岭村黄园自然村 | 永康市交投宏安建材有限公司 | 年产130万吨机制砂 | 在永康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地污水管网,纳入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项目堆场粉尘、破碎、筛分粉尘、汽车尾气、运输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5 | 永康市穗品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只不锈钢保温杯杯底、杯盖生产线技改项目 | 永康市方岩镇工业功能分区亿利来路26号 | 永康市穗品工贸有限公司 | 年产1500万只不锈钢保温杯杯底、杯盖 | 在永康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地污水管网,纳入永康市古山、方岩、芝英三镇联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抛光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调漆和喷漆、喷枪清洗废气和烘干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标准。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我局审议,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同意审批。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公告发布即日起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决定要求听证的权利。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87101645传真:89289019 通讯地址:永康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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