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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的建议
来源:市政协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1-14 08:5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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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和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市委“扛旗强基”行动要求争先共富示范,村集体经济水平走在前列,到2022年底,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全覆盖,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100万元以上的占比分别达到80%、30%。唐先镇有省定薄弱村14个,截至7月底,已全部完成总收入20万元以上且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的目标任务。秀岩村联合21个经济薄弱村结成共富党建联盟,以省级未来乡村建设为载体,推进农旅融合共富项目落地,促进村集体收入巩固增收。但是各村集体经济还比较薄弱,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规模小,消薄基础还未稳固。

一是整体规划不够。存在看重资产管理、轻视产业发展的现象,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不够,合力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识不足。

二是发展不均衡。大部分村缺乏稳定的资产性、资源性经营收入,临时性的转移支付、扶持资金、资产处置等收入占比大。

三是扶持政策不配套。一是发展用地供应不足,二是帮扶面有待扩面,中等收入水平的村也需要政策和资金支持。

为促进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健全机制建设。

一是建立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制度机制。形成责任部门分工合理、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

二是推进资源赋权和政策帮扶。优先村集体经济发展需要的用地指标落实落地,政府加大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投入,在抓好经济薄弱村消薄的同时,还需要注重中等经济村的帮扶提升。

三是深化农村“三权”改革。在充分保障农民物权的前提下,鼓励村集体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农房和耕地,提高资产资源的利用效率。

二、构建现代化乡村产业体系。

一是盘活存量资产。提倡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制定产业发展方案,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二是推动抱团发展。组建村级经济发展联合体,鼓励各村走差异化经营美丽乡村之路,积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创意农业、养生农业等新型农业业态。

鼓励优势工商企业与村集体结对帮扶,试验性的开发特色农牧渔游示范农庄,发挥企业资金、技术和经营管理等优势条件,村集体提供土地、水面等资源,实行双方共同经营、共同收益,为新农业新农村发展做示范引导。

三是加大财政支持。发挥各级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强政策激励作用。

四是加大人才培养。加大培育示范型农业龙头企业,大力扶持和吸引有经营能力的“新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