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永康市南部水库联网工程—珠坑水库扩建工程、珠坑水库永祥引水建设工程
(2)建设性质:扩建、新建
(3)建设单位:永康市水投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永康市前仓镇、江南街道
(5)建设内容:珠坑水库扩建工程、珠坑水库永祥引水建设工程位于永康市西南部前仓镇,珠坑水库扩建工程属于原坝址扩建工程。项目总投资40959.73万元,建设工期34个月。
珠坑水库坝址以上集水面积10.5km2,扩建后总库容869万m3,主要建筑物由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放水、取水建筑物等组成。原大坝拆除后新建重力坝,正常水位加高14.34m,由原来的176.56m加高到190.90m;正常库容由304万m3扩容到734万m3。工程为Ⅳ等工程,工程规模属小(1)型水库。拦河坝、泄水建筑物、放水、取水建筑物等永久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工程任务以供水为主,兼顾灌溉、改善水环境等综合利用。
珠坑水库永祥引水建设工程取水点位于永利村附近,主要是从珠坑水库邻近流域永祥溪、半坑溪引水至珠坑水库,增加水库来水量。工程等别为IV等,其中永久建筑物引水堰坝和引水隧洞为5级建筑物,半坑溪山塘挡水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工程总投资15899.77万元,建设工期为36个月。珠坑水库永祥引水建设工程分为两段,第一段为永祥溪引水堰坝到半坑溪山塘,第二段为半坑溪山塘到珠坑水库库尾。其中,永祥溪引水堰坝分为两座,1#引水堰坝位于中间支流,坝址以上集雨面积3.14 km²,2#引水堰坝位于南侧支流,坝址以上集雨面积1.85km²。半坑溪山塘集水面积为3.5 km²。通过从永祥溪、半坑溪引水入珠坑水库增加珠坑水库来水,从而满足前仓镇、石柱镇日益增大的用水需求。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水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珠坑水库库区属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不涉及涉水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重点保护与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渔业水体、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水环境保护对象为水库库区,库尾上游珠坑溪及其支流,坝址下游约3.5km珠坑溪。
珠坑水库属于永康市千吨万人饮用水区,保护区级别为1,目标水质为Ⅱ类。水库下游珠坑溪为南溪支流,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珠坑溪未明确水环境功能区划,其下游南溪属于钱塘127,为南溪永康饮用水源区(G0101400803021),水质目标为Ⅱ类,珠坑溪参照执行Ⅱ类。
永祥溪引水工程施工区及永久占用区周围不涉及涉水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重点保护与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渔业水体、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水环境保护对象为永祥溪。永祥溪未明确水环境功能区划,其下游永康江属于钱塘128,为永康江景观娱乐、工业用水区(G0101400803035),水质目标为Ⅲ类,永祥溪参照执行Ⅲ类。
2、声环境、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主要为施工期,评价范围内施工区周边200m范围内的居民等敏感点。
表1 环境空气、声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 X | Y | 保护对象 | 环境功能区 | 方位 | 红线边界距离(m) |
舜庄 | 211286.65 | 3189770.69 | 人群 | 环境空气二级 声环境1类 | S | ~55 |
大陈历山村 | 211038.87 | 3189653.51 | 人群 | SE | ~55 | |
大陈福建寮 | 208315.29 | 3189897.45 | 人群 | N | ~90 | |
南山刘宅村 | 788411.21 | 3189653.01 | 人群 | N | ~60 | |
南山马岭下村 | 788300.79 | 3189491.70 | 人群 | S | ~100 |
3、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①水生生态
珠坑水库库区及坝址下游3.5km珠坑溪水体;永祥溪引水工程堰坝上游500m,下游为堰坝至永祥溪汇入永康江整个河道约14.5km。
②陆生生态
占用部分浙江金华永康历山省级森林公园和省级生态公益林,林地保护等级均为Ⅱ级。工程规划区范围内无古树名木分布,拟使用林地红线范围内未发现有国家和浙江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布,结合查阅相关资料,拟使用林地范围未曾列入国家和浙江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动物栖息繁殖区,也不属于野生动物保护区(或保护小区)范围。
③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永康市南部水库联网工程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论证报告》,本次珠坑水库扩建工程、珠坑水库永祥引水建设工程涉及永康市珠坑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和浙江金华永康历山省级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占用(穿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0.6943公顷,占用永康市珠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32.7622公顷,占用浙江金华永康历山省级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3.1607公顷。
4、保护目标汇总
根据工程及评价区环境特点,确定本工程的环境敏感目标详见下表:
表2 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 保护目标名称 | 与工程位置关系 | 保护要求 | |
地表水 | 水库枢纽区 | 珠坑水库 | 坝址所在库区 | Ⅱ类水质 |
退水区 | 珠坑溪 | 退水收纳水体 | Ⅱ类水质 | |
永祥溪 | 引水源 | Ⅲ类水质 | ||
地下水 | 水库枢纽区 | 区域地下水 | 库区所在水文地质单元 | Ⅲ类水质 |
声环境和环境空气 | 水库枢纽区 | 舜庄居民点 | 扩建工程改建道路南侧约55m | 环境空气二级 声环境1类 |
大陈历山村 | 坝址施工区东南侧约55m | |||
南山刘宅村 | 1#输水管线北侧约60m | |||
南山马岭下村 | 2#引水堰坝南侧约100m | |||
生态环境 | 环境敏感区及生态保护红线 | 浙江金华永康历山省级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 | 淹没区占用省级森林公园2.8167公顷,引水工程占用0.3440公顷,合计占用3.1607公顷 | 优化设计,减少占用面积 |
公益林 | 淹没区占用省级公益林8.6328公顷,引水工程占用省级公益林1.1731公顷 | 优化设计,减少占用,办理林地征占相关手续,生态补偿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空气污染源主要是砂石料加工系统、砼拌和系统、开挖等产生的粉尘和交通扬尘,本环评针对材料运输、装卸、场地施工等过程均提出防治措施,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的基础上,可大大减轻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砼拌和系统废水及施工机械、汽车冲洗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纳管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打桩、运输及现场处理等作业噪声,具有无规则、不连续、高强度等特点。针对上述可能发生的影响,应设置临时隔声围护,采取限制工作时间、加强管理等措施加以控制。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较小。营运期噪声对周围居民生活基本无影响。
(4)固废影响分析:施工临时堆土和弃渣需做好防护措施,生活垃圾、废机油得到有效处理的情况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营运期生活垃圾妥善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工程运营期间无生产、生活废水向地下水环境排放,无地下水污染因素,故本工程运营期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根据地下水环境质量的现状监测,目前区块内的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土壤现状监测中未发现土壤盐化、酸碱化的情况。营运期不排放生产废水废气。当地地下水及河道水质对土壤未造成盐化及酸碱化影响,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7)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工程建设虽然会造成区域植被面积和生物量的减少,但不会影响到区域陆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对沿线地区的植物物种多样性影响不大。施工对动物的影响是短期和有限的,施工活动结束后,动物的生存环境将会逐步得到恢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类别 | 阶段 | 主要环保措施 | 预期效果 |
声环境 | 施工 期 | 1)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采用隔振垫、消音器等辅助设施。2)施工车辆通过居民区时控制车速在20km/h以内,禁鸣喇叭,控制夜间行驶。3)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和规定。 | 避免噪声扰民 |
营运 期 | 无噪声影响。 | 基本无影响 | |
大气环境 | 施工 期 | 1)对施工作业区开挖、填筑产生的粉尘,大气粉尘含量较高,应加强施工人员劳动保护。2)场内外交通道路硬化,对路面加强维护并保持清洁,施工道路应避开居民集中区。3)对主要施工运输道路及多粉尘作业面的施工场地,实施洒水抑尘。4)对易产生粉尘的施工临时设施和临时堆料场远离村庄居住区布置。5)在碎石加工系统中破碎机进料口和出料皮带口安装水喷淋喷头抑尘,采用湿法筛分加工。 | 减少废气影响 |
营运 期 | 无废气影响。 | 基本无影响 | |
水环境 | 施工 期 | 1)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经沉沙池处理,砂池出水再通过平流式沉淀池沉淀,废水经处理后回用,并定期清理沉渣。2)砼拌和系统废水格栅去除大的悬浮物,流入调节池;水量调节后,再进入沉淀池沉淀,废水经处理后回用。调节池定期清理沉渣。3)施工机械、汽车冲洗废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废水经处理后回用。4)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统一纳入污水管网排放。 | 对周边水体影响很小 |
营运 期 | 1)生态流量保障措施:坝址按要求下泄生态水量补充下游;2)通过优化调度,保障下游地区防洪安全和灌溉供水 | 基本无影响 | |
固废 | 施工 期 | 1)施工弃渣通过外运综合利用等措施来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2)施工生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及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3)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并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4)废机油和含油废水处理设施中的污泥、浮渣、生活垃圾中分类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等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资源化、无害化 |
营运 期 |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生态 环境 | 陆生植物 | 1)合理规划施工用地,严格按照设计施工,不得超计划占地。2)严格按照施工用地规划进行弃渣和表土临时堆置,禁止在规划外区域随意弃土和进行表土堆置。3)施工过程中,各种临时用地结束后须尽快进行土地整治、覆土恢复植被或复林。4)加强施工期的用火管理,防止火灾的发生。5)对于工程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损失,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报批,施工临时占地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应立即根据水保措施进行恢复。6)根据树木生长位置、树体干形、生境条件等因素,对淹没区范围内涉及的多株古树名木采取砌坎围坝原地保护或外迁移植保护。7)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珍稀保护植物,及时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汇报,采取避让、移植保护性等措施。 | 生态景观保护、生态保护、水土保持 |
陆生动物 | 1)严格限制施工范围,施工期间遇常见野生动物,应进行避让或保护性驱赶,禁止捕猎。2)在林地较密集地区施工应优化施工方案,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惊扰。3)优选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禁止在早晨、黄昏和晚上进行轧石等高噪声作业,夜间禁止光污染较大的施工项目,风速比较大的天气,减少扬尘污染较大的施工项目。 | ||
水生态 | 保证下泄生态流量,在保证安全泄洪的前提下,适当延长溢流时间,降低下泄的最大流量,从而减少下泄水中气体的饱和度。 | ||
水土保持 | 1)坚持与主体工程设计相协调的原则。施工方案的设计上要充分注重水土和水质的维护、防止水土流失。2)在最少的地形整治前提下,达到土方平衡,弃料全部调运至吴宁街道综合利用解决,减少工程造价,统筹协调、使社会、生态、经济效益三者得到协调。3)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和施工内容,尽量缩短建设施工期。4)明确土方回填、弃土均要工程防护或恢复植被,减轻水土流失影响。5)做好临时防护工程。临时防护区包括材料及土石方临时堆放场、弃渣场、施工辅助企业、生活福利设施等施工临时设施。 | 生态景观保护 | |
风险事故防范 | 对工程运行中可能发生的各类意外事故制定应急预案,至少包括组织机构及职责、环境风险源与环境风险评价、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与通报、应急响应与措施、后期处置、应急培训和演练等内容,并有能力在必要时实施。完善执法队伍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制度,严厉打击盗猎、贩卖、非法经营、走私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行为。 | 减少环境风险事故 |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为永康市水投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永康市南部水库联网工程—珠坑水库扩建工程、珠坑水库永祥引水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永康市前仓镇、江南街道,符合永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工程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水利规划要求,具有广泛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工程建设有利于保障下游地区生活和生产用水,但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水、气、声等污染物,对环境将产生一定影响,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管理,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境角度分析,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是可控的,是可以接受的,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公众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营运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①施工期、营运期环境影响问题;②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公众对拟建项目的态度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期限
公示时间: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八、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康市水投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沈工 0579-89285636 邮编:321300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金城路
环评单位: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1-85101873 邮编:310004
联系地址:杭州市越秀维多利中心B502
九、环保部门联系电话
审批单位: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 联系电话:0579-87101645
公示发布单位: 永康市水投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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