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南苑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调整)》方案公示
为加快推进南苑片区城市更新工作,根据实验学校、江南中心幼儿园改造提升、分洪渠景观设计要求,现组织编制了《永康市南苑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现将方案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0日-12月9日。
二、公示地点:永康市城市更新行动指挥部一楼公告栏;永康市江南街道办事处公告栏;永康市人民政府网站部门信息公开栏(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工作动态-国土空间规划)。
三、调整主要内容:1、用地布局和性质调整:实验学校用地范围调整;NY01-03、NY01-04地块合并为住宅商业混合用地(R/B),增加NY07-17地块幼儿园用地及班级规模;部分住宅用地R2调整为住宅商业混合用地(R/B)。2、道路和市政基础设施调整:对片区部分排水系统进行调整;增加NY07-18地块南侧部分支路宽度;调整实验学校周边路网。3、规划指标调整:以符合相关技术标准为前提,调整部分用地建筑高度等技术经济指标。
四、意见反馈:公示期间对规划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永康市花园大道309号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
联系电话:0579-89290862。 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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