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日作出的2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市生态环境分局
日期:2023-11-06
浏览:
| 2023年11月2日作出的2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 1 | 永康市城北五金铸造厂年产100万套塑料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金环建永〔2023〕131号 | 2023.11.2 | |
| 2 | 永康市路鼎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自行车车架生产线技改项目 | 金环建永〔2023〕132号 | 2023.11.2 | |
| 公告日期为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13日 | ||||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
132永康市路鼎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自行车车架生产线技改项目.pdf
131永康市城北五金铸造厂年产100万套塑料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pdf
- 字体: 【 大 中 小 】
-
打印
-
关闭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