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度永康市全市相关业务数据基金收支情况
来源:办公室
日期:2023-12-13 1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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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条等相关政策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现就我局所承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险种2021、2022年度永康市全市相关业务数据基金收支情况公开如下: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021年基金收入86892.91万元,支出76361.48万元,季末滚存结余为130105.56万元。
2022年基金收入99297.36万元,支出70672.03万元,季末滚存结余为131730.89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21年基金收入69900.33万元,支出65367.49万元,结余为4532.84万元。
2022年基金收入70247.07万元,支出70189.87万元,结余为5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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