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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审计局
日期:2023-12-07 16: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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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0日在永康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永康市人民政府

汇报人:胡浩(永康市审计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2年8月,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全面落实整改工作。我市不断加强“七张问题清单——重大审计问题清单应用分机制”建设,上线运行“审计整改一体化智能管理系统”,提升审计整改成效;制定了《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认定办法(试行)》,推动审计整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对3个单位进行了审计整改“回头看”,确保问题真改、实改、改到位。截至目前,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5个方面25项34个应整改问题都已整改到位。应整改问题金额137817.43万元,已整改金额137817.43万元,问题金额整改到位率达100%。

一、财政和预算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12项部门预算批复不及时。市财政局在2021年底启用预算一体化管理系统,按照规定时间批复部门预算。

(二)15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分配。2022年5月市财政局已对未及时分配的15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进行了分配。

(三)113个预算项目未编制绩效目标。市财政局下发《关于编制2023年预算的通知》,对预算绩效编制提出了具体要求;在2022年8月召开的全市财政预算工作会议上,强调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的重要性,并对各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四)12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市医保局等3个单位已梳理分析预算执行率低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和执行率。

(五)未及时完善预算项目库管理内容。2022年8月市财政局制定了《永康市预算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管理职责、项目申报、项目入库等方面内容。

(六)政府财务报告编制不规范。

1.往来款编制欠完整。相关的5个镇(街道)在2021年度永康市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已按财务报表金额填列往来款项。

2.保障性住房账面价值未编制。住房保障中心在2021年度永康市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已填列保障性住房账面价值。

(七)3个镇预决算管理不规范象珠镇2021年、2022年预决算已获镇人大批复;方岩镇、象珠镇、舟山镇等3个乡镇2022年预决算已细化到项;方岩镇2021年已编制了政府性基金的预决算。

二、民生资金和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未制定学前教育扶持专项资金实施细则。2022年8月,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出台了《永康市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申报要求、管理和监督等内容。

(二)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未报告。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5月编制了《2021年度县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在《储备粮轮换工作管理细则(试行)》中明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和上报年度轮换计划。

(三)超范围或重复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1.19万元市就业服务中心已收回补贴1.19万元。

(四)3个民生项目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进度缓慢。

1.2021年发行的1个一般债券项目资金滞留在建设单位316.33万元。该债券资金已在2022年6月底全部使用。

2.2020年发行的1个专项债券项目资金滞留在建设单位1696万元。该债券资金已在2022年6月底全部使用。

3.1个专项债券项目发行节奏与资金使用进度不衔接。市财政按照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规范要求,对市发改局当年储备项目的资金需求进行审核,同时要求业主单位按需测算专项债券申请额度,确保债券资金原则上当年使用完毕。

三、政府投资工程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象珠镇对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监管不到位。

1.某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涉嫌未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该问题事项移送市建设局处理。目前已处理,市建设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以2万元罚款;对勘察项目经理处以0.1万元罚款。象珠镇纪委对1名镇干部进行了约谈。

2.某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未按勘察成果文件进行设计。该问题事项移送市建设局处理。目前已处理,市建设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以10.50万元罚款;对设计项目负责人处以0.58万元罚款。

(二)城投集团超额支付工程进度款310万元。2021年10月,城投集团在支付第13期进度款时已扣回310万元。

(三)2个工程项目履约担保缺失。

1.粮食储备中心建设项目履约保函过期后未及时续约。2022年3月,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已督促施工单位向保险公司提交投保申请,履约保证保险已经生效。

2.北三环(紫薇北路延伸段—东永二线)一标段工程履约保函过期后未及时续约。该工程已完工,不需再补办履约担保。城投集团举一反三,发现有4 个项目存在施工履约保函到期脱保问题,相应的施工单位均已于2022年3月底前完成续保。

(四)方岩镇5个工程多付工程款共8.15万元。2022年1月方岩镇已收回多支付的工程款8.15万元。

(五)烈桥溪整治工程未及时办理资产结转及交付手续。2021年12月永康江流域管理所已将“在建工程”结转到相应科目,并与原城西新区管委会办理了资产交接手续。

四、国有企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供销总社2个股权投资协议中存在违规条款。供销总社与2家企业重新签订了股权投资协议,协议中对分红和管理服务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市康合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开展借贷业务。2021年7月经供销社党委会决定,该公司不再开展贷款业务,并开始催收到期贷款。

(三)市水投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应缴未缴税费1.47万元。2021年11月,该公司已申报补缴税费1.47万元。

(四)市自来水公司少摊销无形资产2010.93万元。该公司已对无形资产进行了摊销。

(五)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对置换资产的后续管理不到位。该公司于2022年4月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明确了租金和收取方式。

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1.象珠镇1名原村干部在本村工程中涉嫌谋取私利。2021年12月象珠镇纪委对楼某进行了提醒谈话处理。

2.市综合执法局未及时挽回财政资金间接损失54.17万元。市综合执法局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书面达成一致意见,在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容项目建成后,该公司无偿焚烧54.17万元处理服务费的垃圾量。

(二)履职尽责不到位。

1.华联商厦未及时对溪心店装修工程签证。溪心店装修工程验收签证已完成,并已将相关资料提交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2.数字城管建设进度迟缓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了“永城数治”协同应用项目建设方案,对“数字城管”迭代升级进行了具体谋划。

(三)内控制度不健全。

1.市建设局未督促下属企业及时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市金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3月完成法人代表变更。

2.市卫健局未建立名医工作室专项经费拨付内部控制制度。2022年3月10日,市卫健局出台了《名医工作室和重点学科专项资金拨付内部控制制度》,细化了各环节管理 ;2022年3月22日,市卫健局下发《关于成立名医工作室、重点学科专家库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名医工作室和重点学科考核指标。

(四)象珠镇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薄弱。

1.资源处置收益使用不合规。2021年7月,象珠镇已收回1567.10万元并上缴市财政局。

2.未对35.36万吨宕渣进行资源处置。2021年12月象珠镇对35.36万吨宕渣进行公开拍卖,收取了处置收益331.35万元。

六、整改工作安排

从整体情况看,我市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查出问题的整改效果较好,反映的34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对于审计查出的问题,按照“责任不落实的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的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放过”的要求,进一步健全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优化“重大审计问题清单”常态化运行机制,按问题性质严格划分确定“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并做好跟踪督促工作。敬请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继续关心、支持审计和审计整改工作,切实提高审计成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世界五金之都 品质活力永康”贡献审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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