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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教计〔2023〕14号-关于调整公办包餐制学校伙食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日期:2023-12-08 11: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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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办中小学:

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菜价、劳务工资变化等因素,根据学校实际供餐的数据、结构、营养情况等分析,部分学校、家长代表、发改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等参加座谈讨论,同时考虑周边县市的收费情况及未来一段时期的物价变化,决定从2023年秋季开始,对我市公办包餐制学校伙食费标准及相关要求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包餐制模式经营的学校伙食费早餐平均餐标分设4/餐、5/餐、6/餐三个标准;中、晚餐平均餐标分设9/餐、10/餐、11/餐、12/餐四个标准,不再分小学高段与低段。

二、各校根据本校特点和家委会意见通过“三重一大”决议,确定本校在本学期的供餐服务的相关标准,明确菜品数量、荤素搭配、是否提供点心及点心提供标准等相关实质性条款,按每学期学生在校就餐数及供餐标准(三菜一汤或两菜一汤)预算出本学期每生伙食费用(如:某学期就餐数95餐,提供一荤一素一汤每餐预算10元,合计收费95*10=950元)。各校在每学期收费前一周上报《永康市包餐制中小学校供餐标准及伙食费预算方案备案表》提交教育局备案后方可执行,有关自购物品参照教育系统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三、各校在经营过程中要提前一周制定带量营养食谱,在本校公众号或其他渠道发布,可配上图片及相关营养成分含量说明,让家长充分了解孩子在校就餐情况。

 

    附件:《永康市包餐制中小学校供餐标准及伙食费预算方案备案表》

 

 

                                  永康市教育局

2023825

 





 

 

永康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8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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