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MB1726874F/2023-91190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3-02-14 09:56:50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登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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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生态修复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永康市生态修复中心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永康市生态修复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永康市生态修复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永康市生态修复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永康市生态修复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永康市生态修复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永康市生态修复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永康市生态修复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永康市生态修复中心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永康市生态修复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永康市生态修复中心单位预算表
(一)2023年永康市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永康市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永康市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永康市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永康市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永康市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永康市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永康市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永康市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永康市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生态修复方案与土地复垦方案的论证和实施评价、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评价、增減挂钩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调剂收缴以及土地整治项目核查、跟踪和复核以及耕地破坏鉴定的技术工作。
2、承担保护耕地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政策、制度、技术创新、方案论证、绩效评价、综合评定和标准规范研究的技术工作,以及其数据库的管理与运维工作。
3、协助做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和实施评估以及国家、省级、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实施、 绩效评价和综合评定工作。
4、承担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年度更新与定期监测以及耕地质量等别变动表编制工作。
5、承担永久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占补管理、保护监管的技术支撑工作。
6、承担生产建设损毁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污染土壤修复、矿山生态修复及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的技术支撑工作。
7、提供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预算编制的技术咨询服务。
8、负责地下水、土壤等地质环境监测,参与地质遗迹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9、承担全市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灾情预测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10、完成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永康市生态修复中心部门预算包括:永康市生态修复中心。
二、2023年永康市生态修复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永康市生态修复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永康市生态修复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永康市生态修复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1996.61万元。
(二)关于永康市生态修复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永康市生态修复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1996.6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733.49万元,增长658.82%,主要是2023年度补充耕地项目包干资金及村镇工作奖励经费支付1675万元为省级资金项目。
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100%
(三)关于永康市生态修复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永康市生态修复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1996.6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733.49万元,增长658.82%,主要是2023年度补充耕地项目包干资金及村镇工作奖励经费支付1675万元为省级资金项目。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0.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96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0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26.75万元,占6.35%;日常公用支出14.86万元,占0.75%;项目支出1855万元,占92.9%。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永康市生态修复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永康市生态修复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96.6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996.61万元。
(五)关于永康市生态修复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永康市生态修复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96.6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733.49万元,增长658.82%,主要是2023年度补充耕地项目包干资金及村镇工作奖励经费支付1675万元为省级资金项目。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类)支出0.72万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8万元,占0.58%;卫生健康(类)支出5.07万元,占0.2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964.2万元,占98.38%;住房保障(类)支出15.04万元,占0.7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0.72万元,主要用于本中心的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72万元,主要用于本中心的人员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86万元,主要用于本中心的人员经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62万元,主要用于本中心的人员经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45万元,主要用于本中心的人员经费支出。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18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整治项目工作经费。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09.2万元,主要用于本中心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1675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度补充耕地项目包干资金及村镇工作奖励经费支付。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5.04万元,主要用于本中心的人员经费支出。
(六)关于永康市生态修复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永康市生态修复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1.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6.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4.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永康市生态修复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永康市生态修复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永康市生态修复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永康市生态修复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永康市生态修复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接待公务活动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永康市生态修复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5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永康市生态修复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永康市生态修复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55万元,一级项目1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反映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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