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002613273B/2023-91259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3-02-14 15:42:16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水利 | 登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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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水务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水务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水务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水务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水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水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水务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水务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水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涉水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统筹和保障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中长期水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组织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供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管理,按职责权限监督管理供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行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组织、监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7.负责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市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
8.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水库、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监督黄土丘陵、低丘红壤治理开发。
9.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市直管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按分工负责水利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建设与运行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管理河道采砂工作。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1.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按权限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协调水事纠纷的处理。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江堤、供水工程等水务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务工程建设的监督。
12.开展水利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科技推广及对外交流。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承担洪泛区、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制定水旱灾害防御水利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14.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定的其他职权事项。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坚持建管并重,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坚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动水利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推动水利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
17.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水务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市的节约用水工作,并具体负责农业节水的指导、协调和监管,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管全市工业节约用水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水务局预算包括:永康市水务局本级预算、局属永康市水文管理中心、局属永康市水资源供水管理中心、局属永康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局属永康市南溪流域管理所、局属永康市华溪流域管理所、局属永康市酥溪流域管理所、局属永康市永康江流域管理所和局属永康市水务工程管理中心单位预算。
二、2023年水务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水务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水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水务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27371.13万元。
(二)关于水务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水务局2023年收入预算27371.1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7034.63万元,增长164.8%,主要是水库山塘提能保安项目预算增加。
其中:上年结转0.00万元,占0.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043.13万元,占40.3%;政府性基金收入16328.00万元,占59.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00万元,占0.0%;专户资金0.00万元,占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水务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水务局2023年支出预算27371.1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6596.53万元,增长154.0%,主要是水库山塘提能保安项目预算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外交支出0.00万元、国防支出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12.3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30.2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9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2.8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34.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328.00万元、农林水支出9331.0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金融支出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4.7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预备费0.0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转移性支出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990.00万元,占7.3%;日常公用支出262.23万元,占1.0%;项目支出25118.90万元,占91.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
结转下年0.00万元。
(四)关于水务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水务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371.1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1043.13万元、政府性基金16328.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外交支出0.00万元、国防支出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12.3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30.2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9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2.8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34.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328.00万元、农林水支出9331.0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金融支出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4.7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预备费0.0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转移性支出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万元。
(五)关于水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水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043.1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951.53万元,增长9.4%,主要是项目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0.0%;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0.0%;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0%;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0.0%;教育(类)支出12.31万元,占0.1%;科学技术(类)支出230.24万元,占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7.99万元,占2.0%;社会保险基金(类)支出0.00万元,占0.0%;卫生健康(类)支出92.89万元,占0.8%;节能环保(类)支出934.00万元,占8.5%;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农林水(类)支出9331.01万元,占84.5%;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住房保障(类)支出224.71万元,占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0.0%;预备费0.00万元,占0.0%;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转移性支出(类)0.00万元,占0.0%;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0.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0%;债务发行费用(类)支出0.00万元,占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的支出0.00万元,占0.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12.31万元,主要用于各部门安排的培训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134.64万元,主要用于永康市及缙云县(跨区域联合)小流域山洪灾害预警数字孪生应用项目和永康市水域监管“一件事”项目的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95.6万元,主要用于永康市智慧水文信息系统等保测评和密评测评费用、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信息化系统项目维护、永康市区域旱情预警及调度、河长制管理信息平台服务、河道山塘水库视频监控维护费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5.2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退休人员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7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护理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1.5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0.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5.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7.10 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0.3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934万元,主要用于市属水库农业水费补贴、饮用水源水面保护、河道保洁等项目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496.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954.6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单位的基本支出和农村水利监管和行业指导、项目经费支出等项目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16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水务工程建设项目。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159万元,主要用于望春、紫微、金塔、三联四座橡胶坝的运行维护和城区105万平方米水域水面的保洁。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416.7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正常经费和水资源管理、饮用水源监测管理、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评估等项目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268.35万元,主要用于水文测报、水文资料整编及水文设施运行维护、水文业务管理等水文事业单位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91.85万元,主要用防汛抗旱抗台运行费用、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培训与演练、永康市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维护、永康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短信提醒等项目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5328.92万元,主要用于水务宣传费、五水共治管理、河长制管理、生态廊道管理、渔业损失补偿、一户一表改造管网改造工程、水库山塘提能保安项目、省节水型城市创建、农村饮用水工程、农村单联村供水工程市级奖补资金、永康市水旱灾害风险普查项目、水务管理等项目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15万元,主要用于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修编和洪水调查项目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4.7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水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52.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90.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62.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水务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水务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6328.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6083.10万元,增长6567.2%,主要是水库山塘提能保安项目预算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类)支出16328.00万元,占1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支出16328万元,主要用于水库山塘提能保安项目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水务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水务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万元,下降27.5 %,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33.1%。主要用于接待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7.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24.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定额减少。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水务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永康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1.5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07万元,下降3.9%,主要是本年度没有办公用房水电费预算。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水务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62.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6.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26.18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水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业务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水务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790.91万元,一级项目7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 “专户资金”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专户资金”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纳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纳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指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指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2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的水文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江、河、湖、库、滨海、区的水文测报,水文测验、水文情报预报,河道(淤积)监测,水量调度监测,水文业务管理,水文水资源公报编制、水文资料整编及水文设施运行维护等。
2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改造更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指反映水资源节约、监管、配置、调度、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长江黄河等流域管理、水利前期工作、水行政执法监督、水土保持、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水质监测、水文测报、防汛、抗旱、农村水利、水利技术推广、国际河流治理与管理、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水利安全监督、信息管理、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农村供水、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南水北调工程管理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3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33.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指反映除机构运行、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共性技术研究与开发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34.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指反映除机构运行、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科技条件专项以外其他用于科技条件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永康市水资源供水管理中 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docx
永康市水务工程工程管理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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