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768695751W/2023-91323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3-02-15 10:53:14 | 文号 | 永应急〔2023〕9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持续开展企业百万员工大培训的通知》(浙应急基础【2023】1号,《金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持续开展百万员工安全大培训的通知》要求,2023年-2025年,我市将持续开展百万员工安全大培训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2023-2025年,每年培训企业从业人员不少于1.5万人次;到2025年底,全面实现全市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小微园)、三场所两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培训全覆盖,全市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100%;一般生产经营岗位从业人员应培尽培。
二、培训内容及方式
安全培训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含派遣工、实习学生、农民工)首次参加安全培训,线下学习时间不少于培训总学时的50%,线上线下必须全部通过考试合格后,出具培训合格证明,完成培训任务。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再次培训以线上学习为主,生产加工型小微企业、危险性较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在线学习不少于12学时;高危行业企业等各类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线学习不少于16学时,所有线上学习必须在“浙江省安全生产网络学院”平台上完成。各镇(街、区)要在每年的11月30日前完成全年的培训任务。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有违章搭建情况的,原则上要求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高处作业取证培训。
三、培训分工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资金由财政保障,通过招标确定今年的2家培训单位(中标单位另行通知)。特种作业人员、重点岗位作业人员、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由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百万员工安全大培训是本年度重要安全工作之,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各镇(街、区)务必要树立“安全培训不到位就是最大安全隐患”的理念,按照年度任务,周密组织,专人负责,对培训对象应排尽排,合理安排班次,保质保量完成年度任务。
(二)强化抽查督查。各镇(街、区)、安全培训机构组织各类人员培训时,务必做到线上线下同时完成,市局将对线下课程开展随机抽查,对抽查中发现培训人员参训率少于80%,少于规定课时,擅自更改授课内容,未提供相关授课资料的,每发现一次扣取标的数额的相应比例(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详见标书)。如列入技能专项补贴的,一经发现不予申请技能补贴。
(三)强化执法检查。应急管理部门、各镇(街、区)要加强对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进“逢查必考”“逢查必核”制度落实,即进企业检查,必须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线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抽考;对持证上岗“三项岗位人员”进行核查,严厉打击无证、假证上岗。结合“双随机”执法检查,对三类人员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依规处置。
(四)强化数据更新。各培训机构在每期完成培训后必须通过“浙江省百万员工安全大培训信息系统”导入线上线下培训数据,并于每月月底前,报送电子版培训数据至市应急管理局法规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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