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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3077566033/2023-90844 发布机构: 市府办 发文时间: 2023-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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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永康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来源: 市府办 发布时间:2023-02-02 15:4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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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第一部分  永康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第二部分  永康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第一部分 永康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

行政执法数据表

 

行政执法实施数量(件)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件数

罚没金额(万元)

件数

件数

件数

件数

件数

件数

件数

0

0

5

72.65

0

0

0

0

0

0

0












 

 

 

 

 

 

 

 

 

第二部分 永康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

总体情况 

 

 

严格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医保

——永康市医保局开展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年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医疗保障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等文件精神,今年以来,永康市医保局积极探索、创新开展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制定《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全面实施“五抓五到位”工作法,着力破解医疗保障执法监管短板,初步探索出监管队伍强化法治意识、规范行政执法的常态化新路径,切实提升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水平。截至目前,我局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6次,专项检查15次,处理违规“两定机构”39家次,暂停医保服务协议11家,行政处罚案件5起,处理医保医师131名共扣除积分237分,节约医保基金4700余万元。

一是抓宣传教育,促思想转变,确保认识到位。积极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召开动员会、印制并发放宣传折页、政策问答手册,对两定机构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培训,在融媒体中心开辟“医保之窗”专栏等方式,全方位做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

二是抓建章立制,促内部管理,确保机制到位。出台《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制定“一月一主题”活动计划,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系统运用(掌上执法)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五方面,加强医疗保障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加快推进法治医保建设。

三是抓能力建设,促素质提升,确保规范到位。邀请法律专家、司法局领导分别就行政执法规范要义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文书制作指引与文书样式等开展系列培训;邀请金华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金雪良围绕医疗机构履行基金监管主体责任专题授课;开展“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实训等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广泛动员组织机关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质培训,全局现有在编干部21人,19人已取得行政执法证,持证率达90.5%。

四是抓部门联动,促依法行政,确保执法到位。联合多部门相继出台《关于印发永康市医疗保障基金部门联动执法结果互认实施细则的通知》、《永康市医疗保障基金部门联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永康市医疗保障行刑衔接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召开2022年度医保基金监管首次联席会议,明确细化各部门执法结果互认内容和信息共享范围,完善部门间要情通报、联合检查、线索移交、联合惩戒等4项机制,加快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基金监管新格局。

五是抓职能转变,促智能执法,确保监管到位。为进一步理顺监管职能,将原隶属于医疗保障中心的阳光智能监管职责,划转至基金监管科,并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仪9个、录音笔2支、执法笔记本3台、掌上执法终端6台,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今年以来,市医保局共开展了9次日常检查,4次专项检查,3次联合检查,处理违规“两定机构”39家次,约谈医疗机构2家,暂停医保服务协议11家,行政处罚案件5起,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人次,5次公开曝光典型案例23起,共追回医保基金13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