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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743456121P/2023-91441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2023-02-21 11:17:41 文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开标评标区现场管理制度
来源:市行政服务中心
日期:2023-02-21 11: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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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

开标评标区现场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开评标区的管理,规范开评标区工作人员行为,创造公平、公正、秩序良好的开评标环境,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以下规定对开评标区进行现场管理,各市场交易主体、代理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请遵照执行。

一、开标区管理

第一条 开标区是进场交易项目进行开标活动的场所,中心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开标室的日常管理,使用开标室需按中心相关规定事先预约。各市场交易主体在开标前30分钟到达开标现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标前应领取工作牌,并组织各市场交易主体按对应身份佩戴。工作牌需妥善保管,严禁丢失或损坏开评标结束后应及时归还。

第二条 开标前,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织参与开标的投标人有序进入预定的开标室,在指定位置就坐,与开标活动无关的人员一般不得进入开标室。

第三条 开标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与会人员应按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读的开标程序或相关要求参加开标活动,不得影响和干扰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正常开标工作。

 参加开标的所有人员,应自觉维护开标秩序遵守中心的管理制度不随意走动,不大声喧哗,自觉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严禁吸烟,自觉爱护开标室的设备、设施,自觉保持开标室卫生。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有责任约束投标人及相关人员的不当行为

第五条 开标结束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须及时清理现场垃圾个人物品,对开标室内相关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电器设备电源关闭并与中心现场管理人员交接。在开标时对场地设备、设施造成损坏或故障的及时告知中心工作人员,损坏物品按价赔偿。

 代理机构因组织、管理不到位,致使开标时现场管理混乱、出现失管失控等情况,中心将责令限期整改,并对其进行评价计分,对拒不改正的代理机构,中心将拒绝为其提供场地服务。

第七条 代理机构须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中心将在网站上予以曝光,情节严重的将上报行业监管部门。

二、评标区管理

第八条 评标区人员进出管理。

评标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允许进入评标区的人员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审)专家通过门禁系统或评标区现场管理人员确认后,领取绿色“评标(审)专家”工作牌,进入指定评标等候。招标人(采购人)授权的业主评委采购人代表,经现场管理人员确认身份后,进入指定评标室等候。

行业监管监督工作人员:行业监管监督工作人员凭橙色“行业监管监督”工作牌进入评标区,在组成评标委员会、宣布评标纪律后退出评标室。行业监管监督工作人员需要现场监督的,到监控室全程监督。评标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可通过对讲系统及时制止,必要时到评标室现场处理。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凭蓝色“代理机构”工作牌进入评标区,每个项目原则上最多允许进入2人。专家有疑问或需要服务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行业监管(监督)工作人员监督下予以解答或服务,不得发表任何倾向性或者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言论

交易见证工作人员:交易见证工作人员红色“交易见证”工作牌进入评标区,在评标室外对评审项目进行见证。 

其他人员:交易中心技术工作人员需进入评标区的,应经现场管理人员取得行业监管监督人员同意后进入评标区并佩戴黄色“其他人员”工作牌

除以上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同意在评标结束前一律不得进入评标区。

 评标区通讯工具管理

评标区内禁止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评标区前,所有人员应主动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存入物品存储柜。如遇特殊情况需使用通讯工具的,经行业监管监督人员同意后,可使用中心提供的专用电话。

评标区现场管理人员发现进入评标区人员违规使用通讯工具及不按规定执行的,及时报告行业监管监督工作人员,由监管监督人员对违规人员给予告诫,责成上交统一登记保管,同时做好台账记录,并将违规行为上报中心相关科室

第十条 评标区纪律管理

进入评标区的评标(审)专家、行业监管监督人员、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交易见证工作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应在指定的区域活动,并保持安静不得串岗,不得在评标室外谈论与评标和项目有关的事宜。在评标结束前,不得随意离开评标区。特殊情况下确需临时出入的,需经行业监管监督人员同意,并向现场管理人员办理登记手续。

评标室及走廊过道禁止吸烟不得大声喧哗,自觉保持环境卫生。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须以书面形式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送达投标人,监管人员全程监管,期间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投标人对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不允许进行交流。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询标的,评标专家和投标人分别到相应询标室进行询标,监管人员全程监管。

评标结束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须及时清理现场个人物品,对评标室内相关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电器设备电源关闭并与现场管理人员交接。损坏评标区设备、设施的按价赔偿。

不服从管理、不遵守评标纪律、干扰评标、擅入评标室等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依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上报行业监管部门处理。

三、开、评标区工作人员管理

第十 各交易主体、代理机构自觉遵守开评标纪律,积极维护开、评标区域公共秩序,中心工作人员按规定时间对开评标区域进行开放,着装整齐、佩证上岗、文明服务。

第十 中心工作人员检查各开、评标室以及办公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解决。

第十 中心开评标区域现场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突发状况不逃避、不推卸,按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四条 中心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指正,对自己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及时解决,不得借故拖延,不得互相推诿。

第十 参与交易活动相关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内部信息以谋取私利。

第十 中心工作人员不接受各方相关交易主体礼金、礼品、宴请等,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 本规定由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 制度202321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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