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3077566033/2023-94284 | 发布机构 | 市府办 |
发文时间 | 2023-06-02 14:39:17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联内容 |
意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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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完善新市民服务管理,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和《中共金华市委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金华市新市民积分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永康市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市政府门户网 http://www.yk.gov.cn/(网址),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永康市县(市、区)东城街道丽州北路 1 号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邮编:3213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7855289@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
联系人:吴如意
联系电话:0579-87159792
附件:1.关于《永康市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关于《永康市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
永康市公安局
2023年6月2日
关于《永康市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永康市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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