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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来源:市府办 发布时间:2023-08-18 17:2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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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水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公开渠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县级

乡级

1

公共服务

政策文件

水利领域政策文件及相关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水务局

政府网站




2

公共服务

重大决策预公开

水利领域的重大决策,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意见征集方式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水务局

政府网站




3

公共服务

回应关切

对涉及到水利领域经济社会热点问题、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咨询的相关问题等进行回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

及时回应

水务局

政府网站




4

公共服务

业务办理

主要业务工作的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办事时间、地点、部门、联系方式及相关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行政许可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其他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水务局

政府网站




5

水资源管理与保护

取用水

审批机关认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取水听证,定期发放取水许可证的情况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水务局

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