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3077566033/2024-100784 | 发布机构: | 市府办 | 发文时间: | 2024-01-29 |
文号: | -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第一部分 经信部门2023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行政执法实施数量(件) | ||||||||||
行政许可 | 行政处罚
| 行政强制 | 行政征收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件数 | 罚没金额(万元) | 件数 | 件数 | 件数 | 件数 | 件数 | 件数 | 件数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8 |
第二部分 经信部门2023年度行政执法
总体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市经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把法治思维融入到工作各个领域,为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永康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应有贡献。一是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对单位新申请人员一律实行专门培训。二是完善行政执法体系和制度,全面梳理各类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事项,制定了《永康市经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三项制度。三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规定要求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公示执法人员、执法事项等清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时限要求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四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规范审查流程,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所有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由文件起草科室出具公平竞争审查书面意见以后交由局产业发展科进行复审,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2023年,开展掌上执法8次,掌上执法率100%,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7次,跨部门联合检查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