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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597205446K/2024-106275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2024-11-22 16:01:07 文号
主题分类 其他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永康经济开发区象珠小微园单元位于我区西北部,四至范围:北至规划5号路与园区一路交叉口北部,
来源:规划建设办公室
日期:2024-11-22 1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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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康经济开发区象珠小微园单元位于我区西北部,四至范围:北至规划5号路与园区一路交叉口北部,南至规划15号路,西至城镇开发边界,东至规划13号路,总用地面积约111.02公顷,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本单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编制,具体内容见图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规划草案进行公示,征询意见。

  公示地点:建设现场和永康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规划计划专栏(https://www.yk.gov.cn/col/col1229188620/index.html),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21日。期间对规划有建议或意见,请书面反馈至永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211室。若无异议,本管理委员会将按程序上报审批。

  地址:永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211室

  联系电话:0579-87233259,0579-87232559

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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