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84ZF060000/2024-106706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4-12-13 09:39:15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吕章春 代表:
您在市人大十八届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药补偿机制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 全市中医药饮片业务基本情况
2022年1月起我市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有关要求,各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饮片严格按照实际购进价格顺加不超过25%销售,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慢病定点药店中医药饮片价格按照两定协议参照公立医院政策执行。执行以来,对我市中医药饮片业务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亮点:一是全市中医药饮片数量急剧下降。以全市所有公立医院为例,2022年中医药饮片累计294995张,较顺加作价之前的2021年424255张,同比下降了30.5%(具体见下图)。二是中医药利润锐减。以市中医院为例:2022年市中医院中医药饮片收入2942.3万元,利润较顺加作价之前缩减了2150万元;2023年1-11月份中医药饮片收入3186万元,利润较顺加作价之前缩减2247万元。对我市中医院的生存和后续可持续发展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二、多方投入,保障中医院平稳运营
(一)中药饮片补贴方面。借助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的契机,积极借鉴宁波市、衢州市中医药业务补贴优质经验,分析衢州市与宁波市的中医药业务量的补助方案与标准,结合我市中医药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已初拟关于印发《永康市落实中药饮片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待财政审核。
(二) 在2023年重新制定了《2023年永康市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助分配方案》(永卫健发〔2023〕138号),规定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资金扣除奖励性补助和政府指令性工作任务补助后剩余资金全部用于大型设备购置补助。根据上一年度各单位医疗服务收入所占比例进行测算,并适当向重点学科建设、医院等级提升、新技术项目开展的医疗机构倾斜。2023年市中医院顺利通过三乙评审,目前计划争创三甲,根据方案规定,大型设备购置补助将予倾斜考虑。
目前,我市对中医药事业发展有设置单独的专项经费,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全市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工作顺利进行。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为符合要求的中药饮片争取合理的补偿机制,对中医药基础建设和大型设备投入予以相应的补助倾斜,维持全市中医药事业稳定发展、稳步提升。
永康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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