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3077566033/2024-106715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4-12-13 10:34:09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对市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东城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日期:2024-12-13 10: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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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月娥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您在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实验学校周边工程车实行限时通行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班子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经与市公安局会办,现答复如下:
1.要求全市14家渣土运输企业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所设定的限时通行时间通行,公司所属渣土运输车辆经过学校周边路段时要避让绕行。
2.加强源头管理,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出场地前要全面检查,杜绝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3.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督促企业业主建立健全规范化管理制度,提醒广大业主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使用实行规范化管理的渣土运输车辆。
再次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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