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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法律援助中心2023年度法律援助信息公开情况报告
来源: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局)
日期:2024-02-27 14: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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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我市法律援助相关工作。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建成覆盖市、镇(街道、区)、村(社区)三级的法律援助工作站16个、部门合作共建法律援助工作站11个、法律援助联络点425个,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机构职能、法律援助工作指南等基本信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参照上级相关文件制定印发《永康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规范援助补贴的发放范围、程序和标准。2023年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963件,已办结法律援助案件3222件,完成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案件767件。发放法律援补贴355.72万元。开展援助案件质量跟踪评查,强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全年无不合格案件。加强对基本满意、不满意案件受援人的回访工作,回访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首问负责制,要求中心能当场答复的申请必须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须在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能靠前处理的做到加快答复和办理。2023年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3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在法律援助的宣传和覆盖面还有待加强。今后市援助中心将加大法律援助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村(社区)法律援助服务点的信息公示,以满足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政务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浙江省永康市法律援助中心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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