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MB1686817E/2024-100257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4-02-08 11:23:07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布|第十批永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来源:办公室
日期:2024-02-08 11: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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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精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相关镇(街道)和有关单位推荐申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了评审和认定。经公示,市政府同意将“风筝制作技艺”等13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为第十批永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予以公布。
新时代,挖掘本行政区域内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并予以列入名录保护是永康市一项长期坚持的重要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已公布110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对列入保护名录和其他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学制定保护规划,做好管理和利用,使之得以更好的传承和发扬,并积极推进非遗项目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优秀的传统文化焕发新时代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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